根據州委、州政府《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文件精神,按照州編辦下達的進人計劃,經研究,2015年州民宗委下屬事業單位黔西南州宗教事務執法支隊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面試,公開監督和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考調人員,公示考調結果,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州民宗委下屬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黔西南州宗教事務執法支隊管理人員1名。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黔西南州黨政群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或專業技術在職在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工作人員(試用期間未轉正人員除外),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者優先。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縣(市)、鄉鎮(辦事處)工作經歷滿兩年以上,事業心強,有吃苦精神;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資格條件,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7、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無違法違紀記錄;
8、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報考情形的不予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州民宗委五樓辦公室(貴州省興義市沙井街10號),聯系電話:0859-3110119。
3、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在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州民宗委子網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MZSWJ.html)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好后發送至州民宗委郵箱(地址:qxnzmzw2013@163.com)。報名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所在單位和組織人社部門(州直單位除外)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報名表。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4、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考調計劃取消。
5、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憑證到州民宗委五樓辦公室領取。
五、考試形式、內容和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二)筆試
1、筆試由州民宗委考調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調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邏輯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職業能力。
3、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6日上午09:00—11:30。
4、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州民宗委子網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MZSWJ.html)進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試通知后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準考證》及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州民宗委考調辦組織實施。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調所需人數,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
1、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準考證發放地點:州民宗委辦公室。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成績在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州民宗委子網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MZSWJ.html)進行公示。
(四)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檢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集中地點:州民宗委。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如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審
(一)體檢合格者,根據考調所需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
(二)州民宗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察政審工作的指導,具體工作由州民宗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考察政審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所需人數時,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列為考察政審對象。
(四)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調動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由州民宗委考調辦在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州民宗委子網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MZSWJ.html)和州民宗委公示欄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州民宗委考調辦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九、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考調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調動或取消調動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考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 未盡事宜由州民宗委考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3110119(州民宗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9—3111726(州民宗委紀檢組)
黔西南州民宗委考調辦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