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南川區面向2016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35名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南川區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研究生學歷可放寬到4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9.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已與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除2016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各崗位專業條件要求按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學科門類范圍進行審查。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報考競爭。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并持有學院簽署并加蓋鮮章的《南川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于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按時參加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經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考核人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現場報名地點在西南大學(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就業指導中心。
其中,報考南川中學、道南中學、隆化職業中學崗位的人員于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4:00在西南大學第8教學樓報名。
報考第一中學、水江中學、第三中學、書院中學、隆化一小、隆化二小、隆化三小、示范幼兒園、特殊教育中心的人員于2015年12月6日下午14:30至17:00到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報名。
五、考試考核及簽約
(一)考試考核。凡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均參加考試考核。其中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指標。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考試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專業科目測試采取現場試講、說課和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單項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在報名時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簽約。簽約人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并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時,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簽約人選。
若經確認自動放棄簽約資格的人員,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且考試考核合格者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約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報到、體檢和考察
(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及時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601辦公室報到。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自動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報到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體檢。報到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方能正式聘用;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擬簽約人選等有關事宜,可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學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未按時到聘用單位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九、優惠政策
下列人才在招聘單位約定服務5年以上的,可享受有效期為五年的相應人才津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貼1200元;
(二)“本碩”學歷學位均為“211工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貼500元。
具體人才優惠政策,詳見《南川區人才優惠政策暫行規定》。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考試考核以后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6年至2018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6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咨詢電話:023-71420469、023-81110585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
1.南川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