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疾病預防保健中心隸屬于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自籌自支衛生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計劃面向社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影像專業(放射)崗位,招聘人數1名,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現役軍人及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報名時間
招聘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電話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本中心辦公室受理。本中心地址:海口市藍天路61號三樓,招聘郵箱:953866421@qq.com,電話:13215801333(莫先生),郵政編碼:570203。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請填寫《海南省疾病預防保健中心招聘人員報名表》,貼上1寸彩色相片2張,并請將個人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證、執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各1份,郵寄或送到海南省疾病預防保健中心辦公室。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將取消聘用資格并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考核,經考核合格擇優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將不退還;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4、資格審查
按公布的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海南省疾病預防保健中心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提供的各種證件進行資格審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
5、考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將通過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hncdc.cn/)公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6、考試的形式
考試以面試考核的形式進行;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7、考察體檢
根據崗位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品質、實際工作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我中心統一組織。
8、公示招聘結果
經考核、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間有問題的,從報考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根據本中心實際情況取消該名額的招聘。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擬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待遇:實行同工同酬待遇。
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監督電話:0898-6539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