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竹溪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財政事業發展的需要,有效補充財政財務管理的后備力量,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竹溪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劣跡,忠誠黨的財政事業;
2、熱愛財政事業,能夠立足南部山區以里的鄉鎮財政所和投資評審一線工作,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勤奮實干、責任心強;
3、具有符合財政財務管理崗位必備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具備適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需要的身體條件;
5、戶籍不限;
6、具備相應崗位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3)現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數 |
年齡 |
職位條件 |
鄉鎮財政所(向壩、桃源、豐溪、泉溪、天寶) 全額事業 |
財務會計 |
6 |
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備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中,財政學類、財務會計學類專業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暫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須在擬聘用后兩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
縣投資評審中心(全額事業) |
評審與工程管理 |
2 |
具備工程造價、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建筑類、土木類專業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自2016年4月25日8:30起至5月12日17:30至(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08室。
(二)有關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沒有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可獲得學歷證明原件;往屆全日制畢業生須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網站《學信網》打印本人學歷驗證報告)、會計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還應提供“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考務費100元。
(三)準考證發放。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2016年竹溪縣公開招聘財政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試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原則上要達到或超過3:1的比例,才可以開考。若報名人數少于規定比例,按規定削減招聘計劃數,并另行發布公告。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財政所工作人員重點測試行政能力、財務會計實務及財經類政策法規知識;縣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重點測試行政能力、工程造價、土木工程建筑等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等。筆試不指定專門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培訓。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2016年竹溪縣公開招聘財政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
3、筆試滿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省相關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可享受5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復審。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人選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錄用崗位數2:1的比例、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入圍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加權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竹溪縣政務網、竹溪新聞網、竹溪縣財政局政務網及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
對進入考核體檢的人選采取函調檔案或實地考察的形式進行考核,同時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行負擔。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對在大學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受過法律追究和紀律處分的,或考核時無學籍檔案的,或參加“法輪功”等邪教活動、受到治安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均視為考核不合格。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應通知考生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后,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定后,在竹溪縣政務網、竹溪新聞網、竹溪縣財政局政務網及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舉報的,組成專班調查處理。
八、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報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并原則上在招聘的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提出調動申請或參加公務員以及縣外事業單位的公開招錄(聘)考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完善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堅持招聘條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結果“四公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于違反公開招錄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發現,按照黨紀、政紀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十、其他未盡事宜由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2723869 (縣財政局)
2721750 (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2726202 (縣紀委監察局)
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