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武陟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電視臺播音員2名。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共2名。其中:男性崗位(崗位代碼:3001)1名、女性崗位(崗位代碼:3002)1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為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財政全供),事業編制,派至縣電視臺從事播音員工作。
三、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其中:
(1)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出國留學學歷(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學歷),不含合作辦學國外學歷。
(2)專業要求:主持與播音(大專)、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
以上專業名稱依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設定。
(3)具有普通話一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要求:大專學歷的年齡要求為25周歲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是在職人員的,需在《報名登記表》學習工作簡歷欄注明在職工作經歷,報名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現役軍人;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初試、復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過程中初試、復試按崗位分組進行。如參加初試人數較多,需2個以上面試組進行的,按規定對面試考場成績采用“二次平均法”進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績為最終面試成績(以下稱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發布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考務信息通過武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wuzhi.gov.cn/)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時間:2016年7月19日―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地點:武陟縣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武陟縣興華路東段128號二樓
(興華路與木欒大道交叉口東400米路南)
4、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報考者報名提前自行下載填寫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張。
經資格審查后,對符合條件者發放《初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繳納考務費每人60元。
經資格審查進入初試人數按崗位少于3名的,該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的,退還考務費。
(三)初試
初試的時間、地點以《初試準考證》為準。
考生自備上鏡服裝和專業上鏡妝。
初試方式:
①現場播報一篇200字左右的指定新聞稿件。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儀容儀態、播音等方面的業務水平。
②2分鐘自備文學稿。主要測試報考者情感思想的表達能力。
初試前備考10分鐘,面試時間5分鐘,成績滿分100分。
初試設最低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復試環節。按招聘崗位前五名進入復試并發放《復試準考證》。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復試。
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
(四)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以《復試準考證》為準。
考生自備上鏡服裝和專業上鏡妝。
復試方式:
(1)現場播報一篇200字左右的指定新聞稿件。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儀容儀態、上鏡效果和播音方面的專業水平。
(2)現場模擬主持與現場采訪。首先對指定材料模擬主持現場播報,然后對涉及新聞事實采訪部分闡述采訪思路。主要測試報考者現場播報能力、對新聞題材的駕馭組織能力和新聞采訪的能力。
(3)回答考官提問。包括實踐題和專業理論題。回答要有觀點,言之有據,言之有理。主要測試報考者播音職業素質、語言組織能力、思想觀點的深度和相關知識積累的廣度。
復試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
按招聘崗位依復試成績第一名的進入體檢環節(如進入復試人員少于3人(含3人),復試成績第一名需在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復試成績第一名并列的,以初試成績高的確定;初試成績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高的確定;學歷仍相同的需進行加試。
(五)體檢
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招聘崗位依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人事檔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缺額的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含試用期)3年。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若被錄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不辦理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它
(一)報考者在招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公告內容,凡不能在公告要求的時限內辦理相關招聘手續的按放棄錄用資格處理。報考者在招聘期間應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無法聯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武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1―7276912(武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391―7275532(武陟縣監察局)
武陟縣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