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徽京劇院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批準,我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6年度安徽省徽京劇院公開招聘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計劃(崗位)如下:
崗位 名稱 |
招聘 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 |
年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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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技術 |
3 |
戲曲表演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專業:本科為表演;研究生為戲劇戲曲學或戲劇與影視學。崗位:戲曲表演。本科、研究生須同時具有學歷、學位證書。 |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必須符合不同崗位的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其中,“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次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2日—17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地點:安徽省徽京劇院人事科(合肥市環城南路46號,安徽省徽京劇院辦公樓內)
聯系人:李曉東0551-62674250
3.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填寫《安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提供下列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張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各崗位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低于3:1的崗位須報經省人社廳批準后方可開考。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同時按規定收取考試費用。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采取專業理論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專業理論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戲曲基礎理論常識,戲曲基本素養,所有考生統一進行,時間90分鐘,滿分為1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自選小型劇目或戲曲技巧組合表演,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超出規定時間范圍將扣分。
考生按現場抽簽排序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考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省文化廳、安徽演藝集團、安徽省徽京劇院網站。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考官組,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四)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依據專業理論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并計算,其中專業理論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實際進入考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考試最低分數線60分(考試最終成績)。對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生的排名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文化廳、安徽演藝集團、安徽省徽京劇院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第一要素得分高者優先)。
(五)其他事項
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服裝、道具、伴奏自備。
六、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進行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安徽省徽京劇院依據招聘公告的要求和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省文化廳網站、安徽演藝集團網站、安徽省徽京劇院網站和安徽省徽京劇院公告欄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文化廳審核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在省人社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文化廳和安徽省徽京劇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和有關保密、回避等規定實施,省文化廳紀委和安徽省徽京劇院紀委人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674250
監督電話:0551-63608642;0551-6360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