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湘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現就我市2016年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此次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共25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潭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表》。詳情可查詢湘潭市人社局網(www.xtrs.gov.cn)、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湘潭技師學院(www.xtjsxy.net)。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0月26日至1980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學歷所對應的專業。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公告所列專業按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6、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凡有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不得報考情形的,均不符合報考條件。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及交費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6日9∶00-10月31日12∶0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網上報名的考生可以在網上下載報名表,再將報名表上傳至QQ郵箱49699502。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11月4日9∶00-16∶00。
領取準考證地點:湘潭技師學院人事勞資處。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報名考務費。
交費時間為2016年11月4日9∶00-16∶00
4、重要提醒
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筆試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時事政治。
筆試時間: 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湘潭技師學院二教學樓大多媒體教室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
原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進行筆試,特殊專業崗位,報名后達不到1∶5比例要求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市人社局審批,可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到1:3,達不到1:3的,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五、資格審查
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必須對報名提供的信息負責。資格審查在面試(試教)前集中進行,進入面試(試教)的考生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時,可以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資格審查由湘潭技師學院負責,具體由學院人事勞資處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參加面試(試教)人員需在面試(試教)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1月9日9∶00—17∶00
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業
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專業教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準考證、含個人信息的報名登記表和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職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考生須攜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面試(試教)
面試(試教)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試教)人員的確定: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計劃與面試考生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參加面試。達不到1:3的特殊專業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市人社局批準,可放寬到1:2,達不到1:2的,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面試(試教)時間: 2016年11月12日上午08∶30—17∶30
面試(試教)地點:湘潭技師學院二教學樓大多媒體教室
面試名單公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
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試教)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否則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七、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試教)×60%]=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分相同以面試(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施。體檢不合格的,由學院提出申請,市人社局批準,可按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職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考察由學院人事勞資處具體實施,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實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學院提出申請,市人社局批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和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滿,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和學院網站公布聘用結果,由學院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市編辦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十一、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湘潭技師學院人事勞資處0731-58244977
附:
2、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3、湘潭技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4、在職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樣表)
湘潭技師學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