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1號)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待遇
共招聘7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市屬事業單位招聘12名,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招聘7名,鎮農業服務中心招聘8名,鎮規劃建設管理所招聘15名,鎮安全監督管理站招聘24名,衛生系統招聘10人。具體招聘崗位要求及人數詳見附表,工資福利待遇按我市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除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各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崗位明確要求的其他條件;
5、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6、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現役軍人,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5日至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文昌市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1樓(文昌市文清大道160號即市光榮院對面)。
3、聯系人:陳育國
4、聯系電話:0898-63330057,0898-63330508(傳真)
5、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直接從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填寫后打印、并手寫簽名后到現場進行報名(報名時只接受打印版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須手寫簽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6、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2)身份證(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3)畢業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上述材料核原件留復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須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7、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文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者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8、招聘崗位的職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初審合格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被取消崗位的資格初審合格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9、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0、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文昌市人民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11、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形式和計分方法
1、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①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內容為公共基礎相關知識,分值100分。
②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③筆試結束后,由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④筆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2)面試
①面試人選。根據各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聘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職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聘職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②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分值100分,面試成績最低要達到60分。
③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④考生應持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計分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后,與面試成績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發布。
五、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材料。
(一)戶口本;
(二)身份證;
(三)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各1份;
(四)招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條件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原件;
(五)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六)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畢業證書證明(需現場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七)屬在編在職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屬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屬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日期之前取得;
(八)在文昌市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學生村官”及“文昌市市聘大學生村官”、“文昌市優秀村(社區)兩委干部”的考生,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須提供文昌市委組織部出具的符合報考證明。
(九)“駐文昌部隊現役軍人配偶”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須提供隨軍家屬證明。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各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若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申請復查,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考察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相關考察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七、應聘人員安排
實行不確定崗位統一招聘的單位,聘用后,將按聘用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和個人志愿相結合的原則確定聘用單位。
八、聘用
(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市人民政府網上向社會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四)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報市編委批準,辦理聘用手續。
(五)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關問題說明
(一)在文昌市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學生村官”及“文昌市市聘大學生村官”、“文昌市優秀村(社區)兩委干部”、“駐文昌部隊現役軍人配偶”既可報考定向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但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二)面試人員遞補:筆試成績公告后、資格復審期間有入圍面試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根據規定的比例,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體檢人員遞補:體檢過程中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1∶1比例,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
考察人員遞補:體檢結束后,考察過程中考察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按報考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1∶1比例,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考察工作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18—35周歲(1980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間出生),18—40周歲(1975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間出生)。
(四)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中專)被學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屬海南省的人員。
文昌市戶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文昌市的人員;文昌市生源是指參加高考(中專)被學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屬文昌市的人員。
(五)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參照《2016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十、聯系方式
(一)監督舉報電話: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真誠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現象。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6333017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招聘考試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就業調配室:0898-63330057
傳真:0898-63330508
附件1:2016年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市屬事業單位).xls
附件2:2016年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xls
附件3:2016年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鎮農業服務中心).xls
附件4:2016年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鎮規劃建設管理所) .xls
附件5:2016年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鎮安監站) .xls
附件6:2016年度文昌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衛生系統管理員崗位) .xls
附件7:文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樣表) .xls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