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2016年4季度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促進我區重慶市中醫骨科醫院三級甲等專科醫院的建設,全面提升醫療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麻醉醫師)1名,具體崗位詳見《渝中區2016年4季度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衛生事業;
3.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5.符合崗位考核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取得招聘崗位相應的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從事5年及以上工作崗位相關工作經歷;
7.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與業務能力:熟練掌握臨床麻醉學操作及手術室流程,對本專業常見病、危急重癥和疑難病例能做出正確判斷和獨立處理;熟悉本專業《臨床診療規范》,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實際操作技能、人文知識、科研能力,醫療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水平;熟悉疾病診療的現骨干基礎理論、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能吸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臨床實踐,并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創新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考核招聘范圍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招聘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社局、渝中區衛計委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9-30日
報名地點:渝中區衛計委706(和平路管家巷9號七樓)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攜帶本人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業績成果,獲獎證明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一寸免冠登記照1張。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參加考核。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考核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渝中區衛計委組織開展,采取實作、專家組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總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成績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擬聘崗位職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業務能力操作或面試。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組織實施,體檢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16號)要求確定。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區衛計委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工作單位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2年內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崗位。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七、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計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3765139。
附件:渝中區2016年4季度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一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