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簡章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高中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高中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1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年滿18周歲及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在巫溪縣工作5年及以上;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所有考生大學期間所學必修課程成績均≥61分。
(四)學歷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重點高校2017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一般高校2017屆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例之一方可報考:
(1)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學金;
(2)獲專業競賽省部級獎項;
(3)大學期間所學必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數達到65分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教育部直屬6所培養免費師范生院校免費師范生不受1、2條件限制。
具備符合招聘學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崗位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符合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
(四)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報名前一天);
(六)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西南大學第八教學樓,報名咨詢電話:張老師:15223658227,張老師:13098631233,
帥老師:13594863811,涂老師,13594724983。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的方式,應聘者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聘用。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本人自薦書、獲獎證書、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證件及相關資料,其中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免費師范生的須提供免費師范生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巫溪縣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2,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免費師范生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地理、物理、音樂緊缺學科專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報名初選: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初選程序,采取現答辯等方式進行。即評委提出與學科知識、教育教學技能等相關問題,應聘人員現場答辯。分值為100分,答辯時間為10分鐘,得分達到85分以上者進入考試考核程序。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知識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開考比例達不到1:2的緊缺學科專業人員,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以現場抽題講課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研究生和免費師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非免費師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于考核環節結束以后2-3個工作日內在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予以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如仍相同,則通過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員。
七、簽定就業協議
確定的體檢人員現場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若考生自愿放棄簽訂就業協議后出現缺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不能出具相應證件、出具證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或逾期未報到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八、體檢及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和《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等政策規定執行,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人員等有關事宜,將適時在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考生可登陸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
經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簡章規定執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1: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