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全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5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對象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y12333.gov.cn)、衡山電視臺、衡山黨建網(www.hengshandj.gov.cn)、衡山縣黨政門戶網(www.hengshan.gov.cn)、衡山手機報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5日至2017年3月3日
8:30-12:0015:00-17:30節假日正常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衡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衡山大道人社辦公樓304室)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寸照3張,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生推薦表,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每人收取考務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衡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招聘資格。報名時,由工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準予報名。報名工作結束后,進行資格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數。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開考,已報考該職位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
(四)考試
1.筆試
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1)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
筆試地點:衡山縣第二中學
(2)筆試內容和范圍: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荚嚂r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主要是測查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與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荚嚂r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1)面試時間:2017年4月1日
面試地點:衡山縣第二中學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3.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考生可通過衡山黨建網、衡山縣黨政門戶網等網站進行查詢。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天內,需查分的考生可到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辦理查分手續。查分范圍限于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5]31號)和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實施。不按要求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或在體檢過程中存在嚴重違紀行為的,不列入考核對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放棄說明),不予聘用。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從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于1次。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將結果在衡山黨建網(www.hengshandj.gov.cn)、衡山縣黨政門戶網(www.hengshan.gov.cn)、衡山手機報進行公示,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聘用審批
公示合格者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同意,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由招聘單位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以后,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辦理相關手續。
五、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行為要堅決抵制和克服,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本簡章由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4-5812968
舉報電話:0734-5820886
附件1: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
附件2: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x
衡山縣公開選調(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衡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