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陽高新區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20名)
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衡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衡陽高新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成立衡陽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衡陽高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崗位
本次招聘計劃人數為20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陽高新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 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術資格條件;
4.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陽日報、衡陽高新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衡陽高新區組織人事局(解放大道11號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大院1號樓2樓)
聯系電話:0734-8576216、0734-8855711
聯 系 人:龍金林、黃河清
2.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衡陽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每人限報1個職位;
(3)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要求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100分)。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參照國家通用公務員考試與錄用標準,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2)筆試時間地點:待定。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將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
2.面試(100分)。按照招聘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工作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專業操作、舉止儀表等方面。面試委托專門機構命題。
面試時間地點待定。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設評委小組,考生面試結束時,由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前宣布成績。
3.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按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進行,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三級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衡陽高新區網站、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決定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市紀委等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監督電話
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734-8866630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衡陽高新區管委會紀工委: 0734-8855572
衡陽高新區管委會組織人事局:0734-8576216
衡陽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衡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