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六安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六辦發〔2013〕12號),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六編辦〔2013〕35號),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員額管理聘用人員招聘及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公開招聘員額內管理聘用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檢驗室專業技術崗,人數:5人(其中:微生物檢驗員2名,化學檢驗員3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專業或技能條件:
微生物檢驗員:生物技術專業、化工與制藥專業、制藥工程專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士學位,28周歲以下,一年及以上與招聘崗相關工作經驗。
化學檢驗員:應用化學專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士學位,28周歲以下,一年及以上與招聘崗相關工作經驗。
(四)28周歲為 1989 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現場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報名地點:六安市開發區皋城東路,六安質檢中心院內三號樓二樓205室(六安新奧燃氣加氣站西側100米,市內公交:10路車至“六安質檢中心站”下)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 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 2017 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須本人在現場填寫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公開招聘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2.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或聘用等資格。
3.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準考證領取時間詳見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對少數單位特殊崗位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比例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專業測試兩個階段,由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化學檢驗員崗位筆試內容以化學檢驗工的基礎知識為主,滿分為100分。
(2)微生物檢驗員崗位筆試內容以微生物檢驗檢測基礎知識為主,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及時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為結構化面試。
1.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
2.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結構化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
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七、合成總成績
1.筆試和結構化面試按6:4比例合成總成績。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2.結構化面試成績、合成成績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
3.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并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八、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須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詳見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不少于7天。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與管理
按照六安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員額管理聘用人員管理相關規定,六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須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六編辦〔2013〕35號)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員額管理聘用工作人員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號)核定薪酬待遇。
十二、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 負責解釋。
2.聯系電話:392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