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決定在編制外面向社會招聘5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愛崗敬業,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心,紀律性強,有團隊協作精神;有較好的語言表達、文字組織歸納能力,具備較好的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同等條件下,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優先;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它要求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起至4月11日截止(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
2. 報名所需材料
(1)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4)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1張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
(6)1張近期全身個人生活照片。
3.報名地點:應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政工科辦公室(貴港市港南區公正街2號),聯系電話:0775-4330513,電子郵箱:gnfy4330513@163.com。
4.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應聘信息資料。
(二)面試
本次招聘按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自行體檢及辦理聘用手續程序進行。對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我院組織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據報名條件、面試結果、經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擬聘用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我院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為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員,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內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等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三、相關待遇
(一)工資面議;
(二)對正式聘用為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員的人員,按貴港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附件: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