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區屬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招聘共有28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63名。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2017年杭州市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無違法違紀情況;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
5、具有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下同)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7年5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須提供戶籍證明);
6、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指定崗位(面向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的崗位)有年齡要求的除外,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
7、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9、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參考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2011年)上的規范名稱(見附件2),并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10、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符合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及其他條件要求;
11、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證明(需當地社保部門蓋章)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及社區專職工作者任職期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三、公開招聘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查詢、再次報名→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確認
1、網上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6月1日9:00—2017年6月9日17:00。
網址:http://zk.train.gov.cn/
報考人員登錄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拱墅專區,輸入身份證號及設置密碼后點擊登錄,登錄后填寫個人真實信息(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并完成誠信確認。
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2017年6月2日9:00—2017年6月9日17:00,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崗位,報名系統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1次。 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報考崗位如有更改,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6月9日17:00—2017年6月13日24: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及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6月14日9:00—2017年6月16日17:00。
已報考人員可登陸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拱墅專區,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6日17:00。再次報名的資格初審時間截止至2017年6月16日24:00。未及時再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6月14日9:00—2017年6月17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拱墅專區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為40元),并在該系統查詢是否繳費成功。報考人員只注冊但不報名或報名后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崗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繳費結束后,對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
凡持有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銀行卡的均可通過網上銀行支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6月21日9:00—2017年6月24日11:00。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陸杭州市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拱墅專區,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與綜合應用能力》(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三)資格復審
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1:3(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下同);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證明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戶籍不限也須提供);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資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能說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特定崗位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須加蓋學校公章)和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工作經歷如有中斷的,除勞動(聘用)合同外,還需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4)社區工作者崗位應提供服務社區、街道及民政部門出具的服務期限、任職年限、歷年考核合格和在崗的報考證明(見附件3)。
(5)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有黨組織蓋章的黨員證、黨費證或中共黨員證明(見附件4)。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前,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崗位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必須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四)面試。
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面試前報考人員放棄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均不再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的崗位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綜合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如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等,則加試面試。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均不再實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1、杭州拱墅區政府門戶網(www.gongshu.gov.cn)、運河人才網(www.51yhrc.com/)是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指定網站,招聘過程的有關信息均通過此網站發布,請注意查詢。
2、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拱墅區人力社保局無關。
3、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88251998;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杭州市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雙休日除外。
4、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1.2017年杭州市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3.社區工作者崗位報考證明.doc
4.中共黨員證明.doc
杭州市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