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2014年“5511”人才工程引進人員(含事業單位其他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潭人社發〔2012〕63號)和中共湘鄉市委、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5511”人才引進工程實施意見》,現就2014年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經湘鄉市人民政府批準,2014年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25名(其中2014年“5511”人才工程引進人員154名,其他崗位人員71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14年湘鄉市事業單位博士和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一)、《2014年湘鄉市醫衛類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二)、《2014年湘鄉市事業單位其他職位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三)。
教師類職位的招聘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18周歲以上,具體年齡要求見崗位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4年1月14日8:00—1月22日17:3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考者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不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報名考務費100元/人。
湘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資格審查
為方便考生,報名時只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考生必須對報名提供的信息負責。現場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湘鄉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資質證書。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屆時請登錄中國湘鄉網(www.xiangxiang.gov.cn)、湘潭人事考試網查閱。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專業審查以湘鄉市人社局審定的結果為準。
五、考試事宜
報考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或專業技術職稱要求為副高以上的考生免筆試,參加面試(談)。面試(談)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報考崗位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以及大學專科的考生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
報考醫衛類崗位的考《醫衛崗位綜合知識》。
報考其他崗位的考《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
《醫衛崗位綜合知識》為醫衛類崗位所應具備的醫學基礎理論知識(占70%)和公共基礎知識(占30%)。
請報名的考生于2月17日-2月21日在湘潭人事考試網查閱并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上午9:00——11:00《醫衛崗位綜合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申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
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確因工作需要,崗位特殊,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無人報考的職位經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將該招聘計劃調整到其他職位或新增職位補充報名。
筆試參考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經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開考比例。
2、面試
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兩科筆試的各占50%合成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面試考生1:3的比例明確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經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由兩科筆試成績合成筆試總成績的,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排名。
面試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報考醫衛類崗位的考生,面試為操作考核。
面試時間:擬定于3月份,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湘潭人事考試網及中國湘鄉網的公告。
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
六、體檢
面試(操作考核)成績必須在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體檢,否則取消體檢資格。參加了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醫衛類人員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占70%和30%合成綜合成績,其他人員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占50%和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體檢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等額確定參加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談)達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為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與標準》實施。如體檢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由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七、考核
考核由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參照《湖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及中國湘鄉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湘鄉市人社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原則上首次聘期三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選擇首次聘期一年,碩士研究生和副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選擇首次聘期兩年,統一實行合同管理,由湘鄉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費提供社會化的人事人才服務。
首聘期結束后,愿繼續簽約服務湘鄉的,經考核合格,解決事業編制,辦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續。
擬聘人員應服從統一安排。其中安排到鄉鎮衛生院的考生須服從湘鄉市衛生局統一安排,并在聘用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年內如有未完成的招聘計劃,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經湘鄉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調整招聘計劃。按調整的招聘計劃數在同一職位內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開考比例確定人員重新組織面試。達不到1:3的,經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新的綜合成績以原綜合成績和新的面試成績各占50%構成。按調整的招聘計劃數以新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通過體檢、考核、公示后確定擬聘人員。
十一、“5511”人才工程引進人員待遇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專家
在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包括工資、獎金、保險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首次聘期內市財政每年補助10萬元,并統一安排住房居住;有特殊貢獻的專業人才,根據本人意愿,經研究同意,可實行年薪制;帶項目、帶專利的人員可享受招商引資的有關優惠政策;配偶可隨調隨遷,子女安排到本地較好的學校就讀。
2、副高職稱專家
在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內市財政每年補助5萬元。
3、碩士研究生
在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內市財政每年補助2萬元。
4、本科生
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二、招聘工作查詢電話
中共湘鄉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公室:0731-56711961
湘鄉市考試與職業技能鑒定中心:0731-56772368
附件一:《2014年湘鄉市事業單位博士和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rar
附件二:《2014年湘鄉市醫衛類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rar
附件三:《2014年湘鄉市事業單位其他職位人員招聘計劃與崗位表》.rar
湘鄉市“5511”人才引進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湘鄉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