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獨立設置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58年。2007年進入“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行列;2010年成為教育部全國20所“國家級高職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之一;2015年成為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2018年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計劃;2019年入選國家“雙高計劃”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A檔十所院校之一);2018年、2019年,連續被教育部評為全國職業院校實習管理50強、教學管理50強、學生管理50強(同時榮膺三項50強的全國7所高職之一);2021年榮獲北京市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普通高等學校提名獎;2022年獲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發展中心。2023年,學校牽頭成立的北京集成電路產教聯合體以第一名成績被教育部評為首批建設單位;在“金平果”2023年中國高職院校綜合競爭力排行榜中,學校綜合實力排名全國第5。
學校地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占地807畝,建有國家級實訓基地6個,生產性實訓基地18個,校外實習基地260個。建有北京市工程師學院3個、技能大師工作室3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試基地3個。作為經開區唯一高等院校,與300余家世界500強和行業頭部企業長期深度合作,建設7個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開發70多個生產性實訓項目,開設20余個企業訂單或定向班,占比近50%。連續多年獲得“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被評為“北京地區高校示范性創業中心”,躋身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50強。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和《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37人,其中專任教師崗33人、實訓指導教師崗1人、輔導員崗2人、其他專業技術崗1人。具體崗位信息和要求詳見《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學科專業要求參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等相關文件。
二、應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五)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籍畢業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社會人員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于北京市常住戶口),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級職稱(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人員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可適當放寬;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政策人員可不受戶籍限制;
(七)非京籍應屆畢業生應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相關條件和進京落戶要求;國內博士后出站人員應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證書并辦結出站手續,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博士后出站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留學歸國人員、外埠進京人員須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相關條件和進京落戶要求;海外留學人員應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留學認證書。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正處于影響期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此前的公開招聘和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行業行為準則等影響師德師風行為的;
6.不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規定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和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s://www.bpi.edu.cn/)人才招聘版塊發布,其他平臺發布與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不保證其真實性。
(二)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請登錄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https://zp.bpi.edu.cn)注冊并創建簡歷,簡歷內容需完整并與本人情況一致,簡歷成功填寫后應聘相應崗位。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創建簡歷時應同時上傳崗位要求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可上傳學信網下載的在線學籍報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證書、手簽字版承諾書等相關材料。承諾書可在招聘系統主頁“公告”欄下載。
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3月30日16:00。
(三)資格審查
學校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在招聘系統中提交的個人信息及簡歷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進入下一輪考察。資格審核狀態將在招聘系統中顯示,請應聘人員關注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四)初選
專任教師(含實訓指導教師)崗位初選由各用人部門自行組織,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自行確定初選方式,具體以各用人部門通知為準。
其他崗位應聘者在資格審查通過后,按具體通知要求,須向指定郵箱提交個人專業能力陳述(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經歷、學業成績、工作或實踐實習經歷和成果、特長愛好、應聘優勢等)和回答問題視頻。視頻要求本人正臉清晰出鏡,時長不超過4分鐘(個人專業能力陳述2分鐘,回答問題2分鐘),視頻大小不超過100M,文件名以“應聘崗位-姓名-最高學歷學位-專業”命名,未按時提交上述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環節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初選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后續考察環節,通過合格線人數達不到1:10比例的,按實際通過合格線人數確定進入后續考察環節人員,進入后續考察環節人員以電話或郵件形式通知,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五)組織實施考察
考察由學校統一組織,專任教師(含實訓指導教師)崗位考察形式為試講,對應聘者教學能力、學術能力等進行綜合考察。其他崗位考察形式為筆試加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本環節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察一般采取線下方式進行,屆時以具體通知為準。進入考察環節人員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心理測試。
按照應聘人員初選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權重合計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1:2比例確定試崗人選。
(六)試崗
試崗由各用人部門安排。試崗時間原則上為3至5天,試崗結束后由用人部門出具試崗成績。試崗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七)應聘成績評定
按初選成績30%、綜合考察成績40%、試崗成績30%權重合計評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應聘人員。初選、綜合考察、試崗成績均應達到合格分數線。
(八)體檢和政審考察
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人事檔案審查,并按照《北京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
學校集體研究審定擬聘人選和候補擬聘人選。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相關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終止聘用,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各環節工作。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學校可取消其擬聘資格。
(三)本次招聘只接收應聘者在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中創建并成功提交的簡歷,其他途徑投遞簡歷無效。
(四)本公告需求崗位聘用人選均為事業編制,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中“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過職工養老保險,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未繳納過職工養老保險的畢業生。
(六)由于個人放棄、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資格不合格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學校視情況可從同一崗位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后如再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情況,不再遞補。
(七)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佐證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佐證材料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八)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郵箱有效,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郵箱、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聯系方式
部門: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
聯系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郵編:100176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10-87220271
技術支持:李老師
電話:1550302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