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科教興縣、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優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加快推進我縣教育現代化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精神,現就我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努力營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環境,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為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人力資源保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1、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考核評委:
每個學科由5名評委組成考核測評組,評委從《博羅縣教育系統評審工作委員庫》中隨機抽選。
四、招聘人數及職位
招聘高中教師42人,初級中學教師75人,小學教師69人。具體學科、職數請查看附表。
五、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
2、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2年5月31日。本方案中,凡是用“以下”或“以上”表述的,含所述本身。如“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
3、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高中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全國師范類重點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博羅縣(戶籍)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0周 歲以下。其中,報考地理、音樂、美術、體育等教師職位的考生可以放寬到非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非師范類考生必須提供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者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所需的三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凡報考英語教師職位的畢業生需提供全國高校英語專 業四級(TEM-4)或八級(TEM-8)證書。
2、縣外在職教師考生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中學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中學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中學二級教師(有高三教學經歷)30周歲以下,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優秀教師、特級教師資格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初中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博羅縣(戶籍)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非師范類考生必須提供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者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所需的三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教師職位考生除外。凡報考英語教師職位的畢業生需提供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TEM-4)或八級(TEM-8)證書。
2、縣外在職教師考生必須是博羅縣人(戶籍或籍貫)或配偶在博羅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必須是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具有全日制師范類大專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的考生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取得中二以上技術職稱資格,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小學教師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博羅縣(戶籍)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非師范類考生需提供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者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所需的三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教師職位的考生除外。非英語專業畢業的考生報考英語教師職位的需提供大學英語六級證書(CET-6)。
2、為進一步弘揚我縣橫河嶂背畬族文化,繁榮博羅文化旅游事業,對橫河鎮小學語文缺額教師進行特招。凡是報考橫河小學語文教師職位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外,必須擅長畬族語言,具備漢語和畬語雙語教學能力(進入試講者,必須用漢語和畬語雙語試講,各試講10分鐘)
3、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名鎮名村建設和博羅文化旅游事業的發展,保護、繼承并發揚我縣唯一的少數民族——橫河嶂背畬族的民俗文化,切實做好橫河畬族文化旅游資源的挖掘、保護、開發工作,特面向與我縣結為文化旅游事業友好單位的貴州省黔東南州雷山縣招聘2名 音樂(民族歌舞)教師到我縣橫河中心小學工作,專門在橫河鎮中心小學和嶂背畬族小學為小學生設立畬族歌舞教學課程,為我縣培養一批有民族特色的畬族歌舞人才。報考資格條件為:普通高等院校音樂舞蹈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貴州省雷山縣(戶籍)畢業生,具有少數民族歌舞專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縣外在職教師考生必須是博羅縣人(戶籍或籍貫)或配偶在博羅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必須是在編在崗干部、職工),且具有全日制中師以上學歷,取得小學一級以上技術職稱資格,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五)博羅縣在職在編教師不在招聘之列。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博羅縣政府信息網、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羅縣教育局網站等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招聘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應聘者登陸博羅縣教育局網站(www.bljy.cn),在公告欄打開《博羅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點擊“招聘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輸入考生報名信息,檢查無誤后,點擊提交。同時,要求考生在系統內調出并打印一份與報名信息相符的報名表,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2、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2日至9日。
3、報名職位要求:按所學專業并對應報考科目進行報名,每人只限報一間學校的一個職位。(注意:報考學校和報考科目一旦確認后,將無法進行修改,請各位考生務必思考清楚后才輸入確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時間:201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工作日辦公時間,凡沒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取消報名資格。其中,報考橫河小學音樂教師職位的考生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時間可延至2012年6月25日下午14:30-17:30)。
2、資格審查及材料確認地點:博羅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博羅縣城西北路58號)。
3、提交材料:報名表、有效身 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和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資格 證、英語等級證書等材料,縣外在職教師考生還必須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籍貫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證明或配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等材料。
注意:到博羅縣教育局現場進行材料確認時請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正面免冠藍底一寸彩照。以上材料經驗證后,原件退回考生。
4、經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規定每人需繳交50元,其中報名費20元,考務費30元,并由教育局在規定的時間內發給準考證。如進入試講,還需繳交考務費30元。
(四)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含專業技能測試,下同)和試講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參加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試。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占60%,試講占40%。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試卷,不分小學、初中和高中,確定進入試講人員時則分開排名。筆試成績在網上予以公告。
(1)筆試內容:筆試考相應職位學科的文化知識。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不考文化知識,考專業技能(其中報考橫河小學音樂教師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聲樂、民族舞蹈、樂器〔自選,可自帶〕)。
(2)筆試時間:2012年6月26日上午8:30。各科考試用時如下:語文150分鐘,其它科目120分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另定。
(3)筆試地點:博羅縣華僑中學。
2、試講。參加試講的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且根據各學校各學科招聘職位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按1:3的比例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試講。若某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足3人或參考人數沒有達到1:3比例的,則按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實際人數確定試講人員。
(1)試講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
(2)試講時間和地點:2012年6月30日上午8:00,博羅縣華僑中學。
(3)試講程序和要求:
①試講由測評組負責聽課評議和評分。招聘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指導考試工作全過程。
②招聘領導小組和測評組要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明確工作職責,強調工作紀律。測評組評委由招聘領導小組臨時通知,測評組評委在評分時,不討論,不交流,個人獨立進行。
③試講采取抽簽形式確定考生試講順序和題目,每位考生試講時間為15-20分鐘。
④應考者試講的成績按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3人平均分進行計算。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和試講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職位分學科確定擬聘人員,凡試講成績達不到百分制60分 的,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如出現擬聘人員棄權、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則由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某職位沒有合格人選,則由該學科其他職位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出現某學科職位空缺,則將空缺職數調至全縣緊缺的小學英語科目,并從英語科合格 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六)體檢
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博羅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核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公示
體檢、考核后,將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博羅縣政府信息網、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九)辦理聘用手續
1、自錄用通知下達之日起30天內辦理完錄用或調動手續,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其錄用資格自動取消。
2、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人員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從到我縣任教之日起,必須為博羅縣教育系統服務五年,且三年內不得進行縣內學校調動。
七、聘用待遇
1、錄用人員享受我縣公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
2、由縣教育局安排到農村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具體按《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博羅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人:謝老師、梁老師
聯系電話:0752-6624110,0752-6296563
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縣紀委派駐第5組:0752-6282220
九、其他相關要求
一)縣監察和審計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本次考試、考核及聘用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評委和監考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參考的,要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三)各參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博羅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