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教育發展的需要,結合我校的實際,今年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部分教職員。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應屆大學畢業生
1、全國師范重點院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及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重點院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含暫緩就業)。
2、本市生源(含所轄縣、區)的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生及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生(含暫緩就業)。
(二)在職人員
本市在職在編教師及本市民辦學校合同期未滿的教師,原則上不在應聘之列。
三、招聘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
2、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
3、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屆大學畢業生條件及資格
1、學歷要求:
(1)專任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實驗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應屆大學畢業生應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生、中共黨員、三好學生、特長生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在職人員條件及資格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在職教師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
3、校醫條件要求:必須是醫學專業院校畢業的在職醫師,且具有醫生執業資格證書和處方權。
4、具有特殊教育專業、相關崗位經驗者優先(因學校崗位設置等原因,應聘到校任職后,將根據崗位設置的需要,可能要重新聘用)。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惠州市特殊學校2012年教職員招聘職位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核準、備案與辦理聘用手續。
2、待遇:經批準聘用的新教師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學校教師的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六、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及考試內容
(一)報名時間: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7日。
(二)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相關表格式樣可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下同)。另外,必須登錄應聘學校的網站“教師招聘”欄目中電子系統報名(提交時,會給應聘者一個報名“序列號”,請記住自己的序列號)。同時打印《惠 州市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并由本人用鋼筆簽名后,將其與身份證、畢業證或學生證、學位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首頁或在審查表上寫上報名“序列號”)、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工作證、普通話等級證、英語等級證、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及兩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于報名期間郵寄或 送至學校。
資 格審核:由學校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公布在學校的校園網上。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帶齊所有材料原件于考試報到時交所應聘學校審核(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生必須提交由本院校出具的師范類學生的相關證明),領取準考證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告。
(四)考試內容:包括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其中:美工、成衣工藝、舞蹈、音樂不考筆試,只考專業技能測試及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生活老師、校醫、實驗員、圖書管理員只考筆試、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其中:生活老師、校醫、實驗員、圖書管理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劃定入圍分數線。
2、應聘者總成績計算辦法:應聘生活老師、校醫、實驗員、圖書管理員崗位的由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分數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應聘其他崗位的由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分數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七、成績公布
1、應聘者的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于當天晚上公布。根據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學科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公布進入試教及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
2、試教及綜合能力測試的成績于當天晚上公布,并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3、考試成績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校園網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體 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惠州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擬聘人選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惠州市教育局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九、公示
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報市教育局審核,經局黨組會議討論后,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網站及學校的校園網上公示。
十、核準、備案與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市教育局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辦理有關編制、調動、報到、聘用手續。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惠州市特殊學校綜合辦公室
聯系人:黃老師
聯系電話:0752-2277757、13829992986
郵編:516001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河南岸10號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