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區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我區教育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2012年惠陽區招聘教師工作方案》,將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正公開、平等競爭、考評結合、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堅持按崗聘用、優化結構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招聘高中教師9名,初級中學教師21名,小學教師43名, 惠陽廣播電視大學教師2名,惠陽區職業技術學校教師4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2012年惠陽區招聘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對象
1.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或2009年7月以來的往屆畢業生,須有惠陽區戶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師范類畢業生(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屬夫妻分居的(應聘者必須是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應聘初中教師,須有3年以上教學經歷、本科以上學歷、中學二級以上職稱;應聘小學教師,須有3年以上教學經歷、大專以上學歷、小學一級以上職稱。
(二)招聘高中教師對象
1.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7月以來的往屆畢業生,須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國家211工程重點師范院校的師范類畢業生和研究生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2.在職公辦教師,須有5年以上高中教學經歷,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三)招聘中職教師對象
1.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7月以來的往屆畢業生須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特別技能崗位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在職公辦教師,須有5年以上中職教學經歷、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四)招聘電大教師對象
1.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7月以來的往屆畢業生須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
2.在職公辦教師,須有3年以上電大教學經歷、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五)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對象
須有3年以上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及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經歷的在職公辦教師,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小學一級以上職稱。
(六)"三支一扶"人員應聘教師
參加廣東省"三支一扶"工作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粵人發〔2007〕141號文的有關規定可以報考,并按規定給予筆試成績折算前加10分。報考時,需要提供服務期滿的相關證明材料和與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七)年齡條件: 40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省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八)具有與應聘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及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
(九)惠陽區在職在編的教師不在招聘之列。
四 、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2年6月2日-6日(假日照常上班)
(二)報名地點
惠陽區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
地址: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號
聯系電話:0752-3826566、3826339
(三)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應聘高中教師可不提供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材料)、職稱證書(在職公辦教師)、獲獎證書、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人員)、人事代理協議書(往屆生)、家庭情況證明材料(屬夫妻分居的須提供配偶工作單位證明及婚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張。在職教師應聘須同時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經驗證后,所有證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2.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經審核合格的人員,將通知本人參加考試并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辦法
招聘考試由筆試、說課、面試三個部分組成。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是:筆試占40%,說課占40%,面試占20%。
(一)筆試、說課、面試地點:惠陽區中山中學
(二)筆試
1.筆試內容:考相應職位的教材知識(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不考筆試,考專業技能)。若筆試人數與職位數未達到2:1時,該職位筆試分數必須達到及格以上,方可參加說課、面試考核。筆試成績在考試當天20:00后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網站公布。
2.筆試時間
筆試開考時間為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各科考試時間如下(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高中、電大語文150分鐘,其它科目120分鐘;初中語文120分鐘,數學、英語各100分鐘,物理80分鐘;小學語文、數學、英語、職中汽車修理、物流、市場營銷(含金融會計專業)、計算機(考技能)、美術(考術科)各為90分鐘。音樂、體育術科考試開考時間與其它學科相同。
(二)說課、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職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說課、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入圍。不能按時參加說課、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說課、面試資格。
說課、面試的具體工作按《2012年惠陽區招聘教師說課、面試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1.說課: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水平等綜合素質。
3.說課、面試考核工作安排在同一天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完成考核工作后總成績于當天20:00后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網站公布。
六、體檢
按照由高到低的考核總成績,以與招考人數1︰1 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說課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
七、聘用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應聘人員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后,確定為錄用對象在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為期7個工作日。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自通知之日起20天內辦理完錄用調動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其聘用資格自動取消。
(二)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安排,不予聘用,空出的指標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
(三)被我區正式聘用為教師的,辦理完相關人事關系調入手續后,享受我區公辦教師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因學校崗位設置等原因,在職的高級教師、中級教師若應聘到校任教以后,將根據崗位設置的需要,可能要重新聘任)。
(四)被聘用的教師必須與區教育局簽訂協議書,從聘用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調出惠陽區教育系統,也不得要求區內調動。招聘的初中、小學教師原則上到農村學校服務。
(五)由區教育局安排到農村任教的應屆(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廣東省人民政府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執行。
附件:
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陽區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