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預審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網址http://jszk.fjzk.com.cn/)填寫報名信息。選報職位時,報考者應先選擇區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然后區分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含中職學校文化課)、中職學校專業課等大類并按學科填報。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職位的,直接填報招聘學校和專業。
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文化課的,在公布面試考核名單后選報招聘學校崗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報市教育局或區教育局及學科。
每位報考者在廈門市報考時限報一個職位。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類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登陸報名系統后,報考“不需要具備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的請在“查詢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計劃”模塊報名。
報考“需要具備專業技術職稱崗位和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請在“查詢教師委托考試計劃”模塊報名。
網上資格預審:資格預審時間安排在現場審核之前,按福建省教育廳規定進行。招聘崗位的資格預審,由所隸屬市、區教育局負責。
(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時間:2013年4月8日—11日(因報名系統4月10日24時關閉,建議報考者在4月10日前完成現場審核。)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現場審核地點: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現場審核指對報考者網上報名信息的資格條件審查,由招聘學校所隸屬的區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對應負責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現場審核為初審,按程序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現場審核應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
(3)非2013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證明)
2013屆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4)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符合職稱要求提供)
(5)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考)測試合格證書
(6)戶口本、高中畢業證書(符合廈門生源條件提供)
(7)加分照顧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加分對象提供)
(8)辦理隨軍手續相關材料(符合隨軍家屬條件的提供)。
報考者無法親自到現場審核的,可委托審核,責任由委托者承擔。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現場審核確認后,符合崗位條件實際報名人數與職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經報有關部門批準,將采用符合政策規定的方法調整,或相應減少該崗職位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打印準考證
現場審核確認后,報考者自行登陸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查詢并打印準考證。
因全省統一筆試沒有安排中職學校專業課崗位的專業知識考試(即4月20日下午的考試)。因此所有廈門市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學崗位的報考者,必須選擇廈門考區做為考場,以便參加4月20日上午的全省統一筆試和當日下午的專業知識考試。4月20日下午的考試按準考證注明考場進行。
相關考務工作按省教育廳規定執行。
(五) 筆試
1.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 所有報考者應參加筆試。筆試卷面成績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總分為150分制,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總成績的合成)。
2.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加分合成,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5.加分規定
(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加分名單經現場資格審核后在面試前公示。
(六)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廈門教育網(www.xmedu.gov.cn)公布。
面試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區教育局面試方案須提前報市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面試包括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
所有面試人員都要參加課堂教學測試。
課堂教學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幼兒園崗位除外)。面試人數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
2.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幼兒園崗位的,還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體育、音樂、美術、計算機等四門學科的專業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學科,面試成績由課堂教學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構成。
兩項測試有一項不合格即不予錄用(幼兒園崗位除外)。
(七)學校考核
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崗位的,在面試后須進行學校考核。
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文化課崗位的,學校考核由市、區教育局按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進行,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面試后學校考核另行安排。學校考核采用面談、試講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職業學校要按規定制定考核方案、組成考核和監督小組,并提前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學校考核時間由各學校自定和通知,并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