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沁水縣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111名。其中:高中教師21名,初中教師35名,小學教師33名(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5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幼兒教師20名(其中:初中、小學、幼兒教師均為農村學校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其他要求詳見《沁水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三、報名范圍
1.高中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2.初中、小學教師:須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幼兒教師:須具有全日制幼師及幼教專科以上學歷。
4.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須具有全日制特殊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從教,服從組織安排。
3.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的畢業生,報考高、初中崗位的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也可按教師資格證所認定學科報名。
4.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高初中、小學崗位的必須具有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和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對教師資格證不作硬性要求,可以先聘用后取證,但三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如三年內沒有取得,解除聘用關系。
5.身體健康。
6.報考語文和幼兒教師崗位的普通話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報考其他崗位的普通話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1.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沁水縣政務大廈一樓行政審批大廳
4.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證件均縮印到1張A4紙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和《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由報名者在沁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qsxrsj.gov.cn/,現場不提供報名登記表)。
5.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報名現場收費處繳納報名費及考務費,每人50元。
6.報名人員分學段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高、初中教師崗位人員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師范類畢業生如所學專業與教師資格證上確定的學科不一致時可二選一,非師范類畢業生按教師資格證書確定的學科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報《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經確定,不再受理改報。
7.報考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所提供的個人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查實有誤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8.每個學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9.考生于2013年8月15日—8月16日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考生須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評。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采用閉卷,百分制記分,60分為合格線。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科目為一門(其中幼兒教師為綜合科目),主要內容:
A.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知識。
B.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初、高中知識。其中:初中內容約占30%,高中內容約占70%。
C.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為相應專業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其中:小學內容約占30%,初中內容約占50%,高中內容約占20%。
D.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為語文、數學兩科和幼教專業知識,以小學、初中和中等幼兒師范教材為準。其中:語文、數學各約占20%,幼教專業知識約占60%。
E.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的,為相應的專業知識。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學段按崗位以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評對象(不達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出現成績并列時一并納入專業技能測評對象)。
2.專業技能測評
(1)專業技能測評采取面向評委講課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等項目。
(2)采取現場評分的辦法,百分制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后為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60分為合格線,成績當天公布。
(3)測評內容:以各應聘崗位現行國家統編教材內容為準,均隨機抽取一個課題進行講課。備課2小時,講課20分鐘。報考特殊教育和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的,以招聘學校所設崗位現使用的教材為準。
(4)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專業技能測評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其測評成績須達到70分。
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評成績×40%,以上各項分數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
(1)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數排序;
(2)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
(3)按專業技能測評時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成績從高到低;
(4)學歷高者優先,同等學歷雙學位優先。
七、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以招聘名額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造成的招聘缺額,不予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考核與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全面考核。因資格復審、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額,不予遞補。
九、公示
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評、體檢、考核等各環節工作完成后,都要及時將結果通過沁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告公示。考生報名后,要及時關注沁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每一項安排,都將在網上發布,不再另外通知考生,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十、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分學段按崗位依據總成績依次摘牌上崗,同時填寫《沁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并辦理增人、編制、工資等手續。新聘用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解除合同。
十一、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在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領導組的領導下,由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人社、教育、編辦、公安、衛生等部門各負其責,認真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紀檢部門要主動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積極牽頭,吸收人社、編辦及用人單位紀檢人員參加,共同組成招聘工作紀檢監督組,對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凡參加這次招聘、考試、考核等工作的人員,要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這項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并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一律調離招聘工作崗位,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檢委:0356--7021336
縣人社局:0356--7025671
縣編辦:0356--7025206
縣教育局:0356--7028504
附件:1.《沁水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領導組辦公室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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