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區2015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我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15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2日到1997年8月14日之間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姜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過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姜堰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4層大會議室(姜堰區羅塘街道迎賓西路146號)。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還須提供代委托書和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
③教師資格證書;
④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2)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市姜堰區2015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同時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考生報考01崗位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參閱《泰州市姜堰區2015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區教育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區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及時在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中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8月13日16:00。
(3)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姜堰區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考生提供虛假信息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4)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報名費。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部分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區教育局提出意見,經區人社局審核后,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由姜堰區教育局通知考生改報。改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5∶30。改報名地點:姜堰區教育局100室。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18下午3∶0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姜堰區教育局100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