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縣城中小學補充教師考調方案
為充實我縣縣城中小學的師資力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通過考調,促進我縣教師的合理流動,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良好氛圍和良性競爭機制,提高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公平競爭意識,使縣城中小學校力量得到有效充實和加強,進一步增強縣城中小學在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引領和窗口性示范作用。
二、原則和要求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根據學校的學科結構及缺編實際需求開展考調工作,所補充的教師數必須嚴格控制在縣編委辦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用編數總額內。
3、定科定崗擇優確定調動人選。
三、考調程序
宣傳→公布考調方案→報名(資格審核)→筆試→筆試成績公示→面試人員名單公示→面試(說課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面試成績公示及總成績公示→確定擬調人員名單公示→與學校簽訂承諾書→行文調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今年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考調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負責考調工作的指導,辦公室負責考調日常事務工作。
五、考調學校及職位
1、考調學校
小學:王母辦一小、二小、四小、五小、實驗小學、平洞辦壩奔小學。
中學:民族中學、二中高中部、三中、四中、六中。
2、考調教師職位計劃表
考調學校 |
教師需求數 |
可用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 |
心理學 |
小計 | ||
民族中學 |
4 |
2 |
2 |
1 |
1 |
1 |
1 |
1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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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 |
24 |
二中高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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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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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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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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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 |
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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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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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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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 |
四中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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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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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6 |
六中 |
9 |
14 |
19 |
3 |
|
3 |
4 |
8 |
5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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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9 |
一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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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二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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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四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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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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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8 |
五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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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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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 |
實驗小學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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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8 |
壩奔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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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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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 |
合計 |
22 |
28 |
25 |
6 |
4 |
5 |
6 |
10 |
8 |
3 |
4 |
1 |
1 |
1 |
124 |
174 |
注:編辦下達六中編制時,未按3600規模而是按上學期學生數核編,所以目前可用編制為9個。現在校生規模增加,為了教學工作正常開展,建議先招教師后增編。
六、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望謨縣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崗教師、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報考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不發表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政府的言論;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3、參加考調的教師須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遵守校規校紀,愛崗敬業,愛校如家,愛生如子,無違法違紀行為,無嚴重體罰學生行為。
4、報考高中、職中、初中教師學科崗位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屬“雙科”生視同一個本科,可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報考);報考小學學科教師崗位的,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無故不參加國培、省培、州培、縣培繼續教育培訓的;
2、因違紀違規被紀檢監察部門處分的;
3、因違法被司法部門立案偵察或正在立案偵察的;
4、因違反社會治安被司法部門拘留或處罰的;
5、違反校規校紀等被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的;
6、有過嚴重體罰學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7、身體狀況不符合考聘學科崗位要求的;
8、在2015年望謨縣教育局組織的中學師生同考中,七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任教師成績低于90分的;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科任教師成績低于60分的;八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任教師成績低于90分的;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科任教師成績低于60分的;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任教師考試成績低于90分的;政治科任教師成績低于45分的;歷史科任教師成績低于45分的;物理科任教師成績低于54分的;化學科任教師成績低于36分的;
9、在2015年教育局組織的小學教師業務水平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
10、新錄(聘)用未滿兩年的;
11、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七、實施程序
考調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只能依照自己所學專業或任教學科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崗位,若多報,則取消考試資格。《考調方案》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和望謨縣教育局教育系統QQ群進行公布。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19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費:100元/人。
報名方式:學校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為確保鄉鎮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凡個人報名的,須持有現所在學校、中心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還須提供本人《畢業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教師要提供2015年望謨縣教育局組織的中學師生同考和小學教師業務水平測試成績證明原件;一寸同底照片3張。
報名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8月20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8月25日8:30—18:00;
領取準考證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0:30。
2、筆試內容:
(1)報考高中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高一至高三現行教材學科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合卷,總分100分,其中學科基礎知識占70%,《中小學生職業道德修養》占30%)。
(2)報考初中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初中七至九年級現行教材學科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合卷,總分100分,其中學科基礎知識占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占30%)。
(3)報考小學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小學一至六年級現行教材學科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合卷,總分100分,其中學科基礎知識占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占30%)。
3、筆試成績公示時間:2015年8月27日—29日。
筆試成績劃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二)面試
面試依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某一學科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但不足2:1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
進入面試人員與計劃考調數不足2:1比例的職位劃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且人數超出計劃考調數的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1、面試時間:2015年9月2日上午8:30。考生須帶《筆試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
2、面試:采取說課和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高中、初中、小學三個學段進行。
3、說課內容:說課內容及范圍與筆試內容及范圍相同。
4、說課程序:由考生依照本人報考學校及學科在面試當日抽面試順序簽。說課時間為每人20分鐘;準備時間為每人20分鐘。
5、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6、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為考生面試成績。
(三)總成績計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折算后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四)擬調人選公示
經筆試、面試成績上線的人員按考調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調人選,并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八、其他
(一)凡被確定為擬調人員,其專業技術職務只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到新單位,而專業技術職務及崗位等級則在新單位重新競聘。
(二)報考高中教師考調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兩年內未取得相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則回原校任教。
(三)教師考調后必須與考進學校簽訂承諾書,不簽訂承諾書則不予調動。
九、紀律與監督
資格審核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凡為報考教師出具報考證明的學校、中心校校長,理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杜絕弄虛作假,一經被舉報并查實,則取消報考人員資格和調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查處有關人員的責任。整個考調工作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十、本方案只適用于2015年的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答復或請示答復。
咨詢電話:0859—4616196(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859—4616228(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9—4616906(縣人社局紀檢室)
0859—4617539(縣教育局紀檢室)
附件:《2015年縣城中小學補充教師考調報名表》.xls
2015年縣城中小學補充教師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