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鏡湖區公開招聘小學編外聘用教師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編外聘用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經區政府批準,2015年度鏡湖區小學編外教師招聘崗位計劃共30名小學編外教師(見附件)。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于9月1日在《大江晚報》上刊登招聘公告,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公布(http://www.whjhq.gov.cn/index.asp)上發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35周歲以下”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鏡湖區教育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在鏡湖區教育局(鏡湖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二樓大廳,蕪湖市造船廠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車抵達)。
2、報名有關事宜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無證書原件不得報名。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自備一支簽字筆填寫報名表。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3: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超過10人的應不低于2: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
(二)統一筆試
2015年度鏡湖區小學編外教師招聘統一筆試,筆試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須參加
筆試不設定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資料。
2、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100分,按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為確保招聘教師基本素質,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在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上進行公布。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專業測試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4、筆試時間及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另行在網站上通知,請考生關注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
(三)專業測試
入圍專業測試的考生均須辦理專業測試確認手續,由區教育局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若崗位招聘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比例低于規定比例數值的,該崗位的專業測試人員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測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總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上進行公布。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計劃數和考生總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考生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上公示7天。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1、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2、聘用工資為2750元/月,按有關規定辦理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一金。
3、年底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年度績效獎,標準參照在編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其他事項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次鏡湖區小學編外聘用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資料。區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本《簡章》由鏡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鏡湖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5年度鏡湖區小學編外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報名、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鏡湖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查詢。
咨詢電話:0553-3878531 (區人社局)
0553-3902611 (區教育局)
監督舉報:0553-3122565 (區監察局)
上述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