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無錫市新吳區教師招聘(幼兒園)第三階段考試考生須知
根據《2016年無錫市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制定進入新吳區(原新區)教師招聘(幼兒園)第三階段考試考生須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2015年3月29日。
二、考試內容:由新吳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監督組成員當場抽簽確定第三階段說課和答辯內容。
三、考試要求:第三階段考試為說課和答辯,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考試時間為15分鐘。
四、考試流程:報到→準備→備課→說課→確認成績→離開考點。
1.報到: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規定報到時間前,到考點學!昂蚩际摇眻蟮,考點候考室工作人員宣讀考試須知,并組織考試順序抽簽,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5分鐘未報到者視作自動棄權。送考家長及其他非考務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學校。
2.準備:考生報到后,須將與考試無關物品(包括電腦、通訊工具關機、包等)交候考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試結束離開考點時憑本人身份證或筆試準考證在指定地點領取?忌攬龀楹灤_定第二階段考試順序。
3.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按照抽簽順序,考生在正式開始說課考試前65分鐘進入“準備室”備課。所需教材、備課紙、筆等必要物品由考點統一提供。
4.說課和答辯:考生按抽簽順序進行考試,時間15分鐘,考試時不得向考官介紹個人姓名等基本情況,否則按違紀處理。
5.成績確認:說課考試結束后,考生離開考場到考場外等候,待考官打分匯總得出成績,考生簽字確認成績后方可離開考場。
6.離開考點:考生考試結束后須將教材、教案等材料交考場監督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發出聲響,不得將考試內容向其他考生透露。
五、考試紀律:考生應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秩序。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六、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兩天之內在“新區教育網”上公布考試結果和入圍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期間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咨詢。
以上事項解釋權屬新吳區教育局。
無錫市新吳區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