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實優化專業技術隊伍結構,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現就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正常履行職責的專業素質和身體條件;
(二)2011年及以后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
(三)應聘者所學專業和學歷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各職位具體招聘條件見《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四)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2010年以來在參加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為作弊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二)報名地點:金昌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金昌市新華路70號,金昌市第三中學東側)
(三)報名方式:
1、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也可委托報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每個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重復交叉報名者,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2、報名時,2011年及以后畢業未就業的應聘者須持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檔案所在地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出具的未就業介紹信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持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入學和畢業時間、學歷、所學專業以及在校期間遵紀守法情況等相關信息)、身份證和自薦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報名人員除攜帶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時,應聘者填寫《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5張免冠照片,報名費100元。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應聘者持相關證件原件,免收報名費。
四、考試
應聘教師職位的考生應進行筆試和試教,應聘其它職位的考生只進行筆試。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招聘職位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3以上(含1:3)。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職位取消或壓縮該職位招聘計劃,對取消或壓縮的招聘職位和計劃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進行公布,并全額退回考生報名費。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綜合基礎知識(主要以考錄公務員考試內容為主),分值100分;
2、筆試時間:2014年7月19日,上午:9:00 — 11:30;
3、筆試地點: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考點設在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
4、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2014年7月14日至7月17日,應聘者憑報名費收據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金昌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金昌市新華路70號,金昌市第三中學東側)領取準考證。
(二)試教
1、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相應職位參加試教的人員。
2、試教內容:應聘教師職位的試教內容為職位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
3、試教時間和地點:參加試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試教通知書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參加試教的應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試教。
(三)計分辦法:
1、應聘教師職位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試教成績×30%;
2、應聘其它職位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公布成績
通過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者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應聘者考試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規定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該職位將依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為零分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應聘者在參加體檢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根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對舉報和反映的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
九、錄用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聘者由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考察前未取得招聘職位要求相應學歷的應聘者,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待遇按照當地國家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實施及監督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聘辦負責招聘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同時,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電話:金 昌 市 紀 委(監察局): 0935-8319822
咨詢電話: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5-8212207
附件:1、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表.rar
金昌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