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饒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為方便廣大考生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我們制定了報考指南,如有其他未盡事項,我們將根據考生咨詢情況,及時進行補充。
一、對報考人員的專業有何要求?
按簡章要求:“報考人員所取得的學歷、專業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相一致。”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報名時填報的專業名稱須與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一樣(留學回國人員國外所學專業除外),在面試資格審查環節將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性質及層次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比對。
本次招聘需求的專業,主要是按國內院校本科專業目錄設置的,因教育部修改專業目錄等原因,造成考生專業名稱與專業要求不一樣的,經確認后予以審核;留學回國人員在報考時,我們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與留學回國人員的所學專業情況予以審核;本次招聘需求的研究生專業未在崗位中一一列出,未列出的研究生專業根據報名情況予以審核。
有多個專業、學歷的報考人員可以用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專業、學歷進行報考。如:某考生研究生所學專業是“國際關系”,本科所學專業是“法學”,則該考生可以用本科所學專業“法學”報考法律崗位,而不能用研究生所學專業“國際關系”報考法律崗位。
本次招聘教師類部分崗位允許小學教育專業符合規定方向的考生參加報考,醫療類醫學研究生(西醫)崗位對內科學、外科學也規定了專業方向。考生在填報報考信息時,須在所學專業后面注明專業方向,如:內科學呼吸系病專業方向填寫內科學(呼吸系病)。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入闈考生須提交由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學業成績單。
二、報考人員的學歷及相關資格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一)學歷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報考的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二)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資格證按招聘簡章要求:“報考教師類崗位(定向招聘崗位除外)的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或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教學輔助崗位對教師資格證不作限制,聘用后須在2年內取得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護理崗位的須“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所以,需要教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資格證的考生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交。
三、醫療類崗位和教師類崗位包括那些單位的崗位?
醫療類崗位包括縣直衛生醫療單位和鄉鎮衛生醫療單位的崗位。教師類崗位包括縣直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縣直小學教師崗位、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或教學輔助)崗位和鄉鎮初中、小學教師崗位。
四、筆試考哪些內容?
筆試科目主要為專業知識(中文、新聞崗位為《綜合寫作》)和《公共基礎知識》,普通管理和定向招聘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素質能力測試》,醫學研究生崗位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綜合寫作》參考《申論》命題,《素質能力測試》參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命題。《公共基礎知識》、《素質能力測試》考試內容均為客觀題目,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五、面試采用什么形式進行?
教師類崗位(不含教學輔助崗位)面試為“講課”(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增加技能測試),而非“說課”;
其它崗位(含教學輔助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計劃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本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六、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1、報考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報考崗位;2、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4年6月26日21:00前可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改報其他崗位;4、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機關審核。
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如何界定?
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畢業的學生(須按規定時間取得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取得的經國家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視同普通全日制學歷。
九、定向招聘人員考試政策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生源、東營市戶籍或在東營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也可以報考面向社會的符合招聘所要求資格條件的崗位,但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東營市入伍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也可以報考面向社會的符合招聘所要求資格條件的崗位,但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得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十、填寫報名信息應注意什么事項?
填寫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不準確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十一、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出具虛假材料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十二、如何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過學信檔案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檔案”(my.chsi.com.cn),然后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如還未注冊,請注冊帳號。
第二步,登錄后,點擊左側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 高等學歷”進入學歷在線驗證。
第三步,點擊“申請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中文版”申請。
第四步,選擇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畢后,申請完成。
方式二:通過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申請。
第一步,訪問學信網的“學歷查詢”欄目,在頁面中點擊零散查詢的“查詢”按鈕。
第二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表單中輸入證書編號、查詢碼等內容,點擊“查詢”按鈕。
第三步,進入學歷查詢結果頁面,即可點擊查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當年畢業生如果在零散查詢學歷時,勾選了“當年畢業生”,未輸入查詢碼,則此方式不可用)
十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縣公開招聘辦公室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十四、2014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有何要求?
衛生系統醫療類崗位最低服務期限5年(含試用期),其他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3年(含試用期)。因考錄等原因要求離開廣饒縣的,應完成最低服務期限。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報名參加縣外公開招考的,事前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解聘手續;已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程序審批。
十五、考生筆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知
1.應考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到桌面右上角。考試實行全場封閉,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禁止攜帶任何書籍、資料、草稿紙、小抄和計算器、手機、快譯通、電子手表等電子類產品進入考場。應考物品以外材料一律存放到指定位置。
3、應考人員應按照要求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素質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等需涂卡的考試一律用2B鉛筆涂答題卡,涂卡時要認真閱讀涂卡說明,涂寫要規范,勿折疊答題卡。若因考生不按要求填寫個人或答題卡相關信息出現問題的,該試卷按零分處理,請考生嚴格按試卷要求去做。
4、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并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等,不準在試卷上作其它任何標記,不得互相借用他人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有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5、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考場配發的草稿紙,考后統一收回。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熟知《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考試期間要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交換試卷。要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監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試工作人員者,主考有權令其退場,停止考試。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參照)規定嚴肅處理。
7、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數據將進行雷同檢測和異常情況甄別,對被判定為雷同的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進行違紀處理。考生的違紀情況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8、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位置、考試時間等相關注意事項。
(二)關于考生坐錯考場的處理
1、考生領取試卷前,發現考生或考生主動提出走錯考場,經主考同意后,考生可到規定考場繼續考試,并作記錄,不作違紀處理。
2、考生領取試卷后或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經查屬于替考的,按替考記錄,試卷按0分處理;不屬于替考的,按坐錯考場記錄,試卷按0分處理。
(三)關于雷同試卷甄別結果的認定
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數據將進行雷同檢測和異常情況甄別,對被判定為雷同的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定進行違紀處理,違紀情況將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