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農業局、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基層動物防疫員及檢疫協檢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甬農發[2013]30號)文件精神,為充實我縣動物防疫力量,決定招聘基層動物防疫員及檢疫協檢員,待遇、考核、管理依照《寧波市基層動物防疫員及檢疫協檢員管理辦法》。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表1)。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熱愛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二)新聘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原來已聘用人員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即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
(三)專業資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畜牧獸醫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2.具有助理畜牧師或助理獸醫師以上技術職稱;
3.執業獸醫師或助理執業獸醫師;
4.取得《鄉村獸醫登記證》證書。
(四)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分公開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察、聘用五個步驟進行。
(一)公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者,于2014年6月30日 至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所需證件(包括鄉村獸醫證書、執業獸醫師資格證、執業助理獸醫師資格證、動物疫病防治員證和動物檢疫檢驗員證)原件及復印件,寧海縣公開招聘基層動物防疫員及檢疫協檢員報名表(見附表2)一式二份,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張,到寧海縣畜牧獸醫局(桃源南路96號)四樓蔣仁衛處辦理報名手續。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招聘工作小組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不再通知,不合格的電話通知不合格理由。
(三)面試:面試時間定于7月8日下午2:30,地點:寧海縣畜牧局三樓會議室。
(四)考察。考察對象按招考指標1:1的比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時在相應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經公示3天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動物防疫工作考核管理責任書》,明確防疫責任區域、防疫任務和崗位職責。基層動物防疫員及協檢員一年一聘,經考核合格可以續聘。弄虛作假或不服從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65228122。本次招聘有關公告、公示均在寧海農業信息網上發布。
(二)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辦[2007]32號)執行。
(七)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寧海縣農林局紀檢組反映。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海縣畜牧獸醫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65208200(寧海縣農林局紀檢組)
附件2:寧海縣公開招聘基層動物防疫員及檢疫協檢員報名表.rar
寧海縣農林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