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幼保健院等8個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寧夏兒童醫院)等8個直屬事業單位的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確保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進一步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若干規定》(寧黨發〔2009〕47號)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在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指導監督下,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寧夏兒童醫院)等8個單位采取自主組織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寧夏兒童醫院)等8個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5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按照各單位確定的招聘范圍進行招聘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且國家承認的學歷;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年齡在30歲及以下,指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在35歲及以下,指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在45歲及以下,指196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在50歲及以下,指196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
本次采取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如下:
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470號,自治區衛生監督所行政辦公樓3樓辦公室;聯系人:郭力嘉;聯系電話:0951-3999008
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銀川市西夏區懷遠東路499號,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行政樓4樓人事科;聯系人:楊麗萍;聯系電話:0951-3923027
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銀川市西夏區北京西路725號,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綜合樓5樓人事科;聯系人:柳偉;聯系電話:0951-2031971
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寧夏兒童醫院):銀川市湖濱東街205號國安寫字樓2樓,自治區婦幼保健院辦公室;聯系人:蔡晶;聯系電話:0951-6732215
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470號,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行政辦公樓1樓人事科;聯系人:楊卉;聯系電話:0951-4077260
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管理辦公室:銀川市金鳳區慶祥街120號,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管理辦公室3樓醫學評審部;聯系人:金玉珍;聯系電話:8508816
自治區回族醫藥研究所:銀川市西夏區北京西路114號,自治區中醫醫院門診三樓回醫基礎理論研究室;聯系人:徐靜;聯系電話:0951-5600590
自治區寧安醫院:銀川市西夏區濟民路金波南街,自治區寧安醫院門診樓三樓人事科;聯系人:任志芳;聯系電話:2160713
(三)報名時間
報考者須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7月4日進行報名(不含節假日及休息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四)報名程序與資格審核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等招聘崗位要求具備條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相應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近期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4張,現場如實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信息表》(附件2)一式兩份。
報名時,招聘單位將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報考者提供的聯絡方式須有效、準確,便于隨時聯絡,對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準確而引發誤考等現象的,應由考生自己負責。
(五)筆試
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求,自主決定是否設置筆試環節。筆試,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需的基本理論知識、實際工作能力,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所占總分比例,由招聘單位確定。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充分落實每個崗位不同的招聘要求,評委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時的專業實踐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分析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水平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所占總分比例,由招聘單位確定。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根據單位確定的筆試、面試所占比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按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八)體檢
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根據報考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按照面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十)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衛生計生委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資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1.考察結束后,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1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徹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無論在任何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人事與老干部處
(0951)5054491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監察室
(0951)5054035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rar》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