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介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株洲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株洲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8個科室,并轄對其垂直管理的天元、荷塘、石峰、株洲縣、醴陵市、攸縣、茶陵縣、炎陵縣管理部等8個分支機構,機構編制性質為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者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9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株洲市天元區
黃河北路27號)二樓215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表2)并如實填寫一份,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2.筆試內容:公共管理基礎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面試)。因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并出具書面放棄書,造成招聘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株洲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 12個月(其他情形,按國辦發〔2002〕35號文件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731-28685572(咨詢)
0731-28685562(監督)
株洲市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株洲市糾風辦: 0731-2868017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附表:
1.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2.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