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蔬菜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為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著蔬菜新品種選育、引進、蔬菜新技術、新設施的引進和推廣示范以及全市蔬菜技術服務工作,建所以來,先后承擔部、省、市科研課題380項,獲部、省、市科技進步獎72項,發表科技論文390余篇,是國家農業部授牌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良繁基地””、“國家大宗蔬菜產業技術體系衡陽綜合試驗站”“湖南衡陽優質種苗繁育基地”,衡陽市政府授牌的“影響衡陽市民100品牌單位”。
為了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關于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我所擬在編制限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下,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蔬菜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有從事農業科研志向,勤奮敬業,吃苦耐勞。
(二)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及專業要求。
(三)能服從單位安排,勝任蔬菜大田工作。
四、招聘崗位、計劃和條件
崗位名稱招聘計劃性別要求最大年齡要求學歷要求專業要求其他要求
蔬菜栽培育種11男性30歲(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學歷園藝、蔬菜、農學及相關專業錄用后在本崗位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蔬菜栽培育種22不限
五、公開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陽市農業信息網(以下簡稱相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天。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到衡陽市蔬菜研究所辦公室報名,并如實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報名地址:衡陽市石鼓區黃沙灣街道市蔬菜研究所(電信總公司斜對面)
聯 系 人:文明英
聯系電話:0734-8587545 13637340989
3、報名要求:報名者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由蔬菜研究所辦公室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專業知識測試、面試和實踐操作,請應聘人員確保通迅工具暢通。
(四)專業知識測試
應聘人員需參加我所組織的專業測試。招聘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達1:3的比例方可開考,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五)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者綜合分析、調查研究、溝通協調、語言表達、應急應變等方面能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六)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七)試用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報市農業局、市人社局備案后進入1個月試用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八)確定招聘人選
經專業知識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九)辦理相關手續
選聘人員需進行3年人事代理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程序辦理進編、工資審批等相關人事手續,在招聘崗位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七、監督電話
衡陽市紀委糾風室 0734-8866605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陽市農業局監察室 0734-2883245
衡陽市蔬菜研究所辦公室 0734-8587932
本方案由衡陽市蔬菜研究所負責解釋。
衡陽市蔬菜研究所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