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盤水市市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聘用工勤人員招聘辦法(暫行)的通知》(市府辦發〔2012〕177號)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同意,市城鄉規劃局現面向社會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六盤水市規劃監察支隊工勤人員(駕駛員)1名。為確保招考工作規范和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額
六盤水市規劃監察支隊聘用制駕駛員1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進行筆試、面試、技能考核、政審考察、試用、聘用的原則進行。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六盤水市人口戶籍,年齡在20周歲以上(1994年7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9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
2. 學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具備駕駛員B1以上駕照,有駕駛員崗位十年以上實際從業經歷,有較熟練的駕駛技術,近兩年內未出現過由本人負有事故責任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招聘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熱愛駕駛崗位工作,服從組織分配,能吃苦耐勞;
2.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殘疾,無色盲。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試用及聘用審批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駕駛證、畢業證(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實填寫《六盤水市城鄉規劃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張(需電子版)和報名考務費100元(物價部門核定標準)。
3.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4. 報名地點:六盤水市城鄉規劃局辦公室(六盤水市鐘山西路信息大廈13樓),聯系人:肖挺,聯系電話:0858—8225298。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3:1方能開考,否則取消招聘計劃。
(四)考試。
1. 機動車駕駛技術測試。
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30%。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業測試機構進行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占總成績的30%。專業測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劃定最低分數線,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進入下一個環節。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專業機構規定收取的測試費用自理。
2. 筆試。
分值100分,占總成績40%。筆試為《綜合知識》閉卷考試。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按通知時間提前達到指定地點,遲到30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取消考試資格。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 面試。
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30%。按折算后技術測試和筆試成績之和,由招聘領導小組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人員統一組織命題,面試按通知時間提前達到指定定點進行抽簽,按抽簽順序進行面試,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依據技術測試、筆試、面試三項成績比例折算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按通知指定時間提前達到指定地點,未按通知指定時間準時達到指定地點者或體檢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對于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的不予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機構規定收取的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審考察。
政審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試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下一環節資格:
1. 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 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
3. 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的;
4. 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5.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 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7. 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8. 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考察政審資格或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聘用、試用及管理。
經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市規劃局等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請市規劃局黨組會議研究,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市規劃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試用期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正式聘用后若發現有違紀違法、與本公告規定不相符的事項,或違反市規劃局有關管理等情形,市規劃局有權解除聘用。
(八)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如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六、未盡事宜由市規劃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并解釋。
咨詢電話:0858—8225298。
監督舉報電話:0858—8226625,6927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