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河南省出版產品質量檢測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省出版質檢中心”)擬面向全省新聞出版行業和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0〕99號)要求,結合省出版質檢中心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編輯出版業務崗位4人,印刷業務崗位2人,新聞業務崗位2人。
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一)專業崗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品行良好。
2.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素養,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語言表達能力以及人際溝通能力;熱愛出版產品質量檢測鑒定工作;熟練掌握電腦操作技術。
3.在新聞出版單位從事采編、出版、校對、印刷復制、計算機網絡管理工作兩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2012年至2014年畢業,納入全國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編輯出版專業、印刷專業、新聞專業和漢語言文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5.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6.在出版單位從事編校工作10年以上,具有出版系列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報考編輯出版業務崗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該條件者編輯出版業務崗位限招1人(進入面試人員限為3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5. 在近三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專業對口、學用一致、突出實際工作經驗的原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分別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a.hrss.gov.cn)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http://www.hnxwcb.com)上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2014年8月6日至8月15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7日至8月15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鄭州市農業路3號省新聞出版局辦公大樓1015、1016房間。聯系電話(傳真):0371-69129763,69129738。
3.報名要求和提交材料:應聘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須填寫“河南省出版質檢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交驗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同時交復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張。其中,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要求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必須在201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報名資格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已參加工作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從業證明材料,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應聘的證明。
4.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同一崗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
3︰1,不足3︰1的,需相應縮減招聘崗位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5.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在省新聞出版局辦公大樓1015房間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發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均為百分制。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領導下,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版質檢中心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1.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各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專業基礎知識成績×50%。
筆試成績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布。
2.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和報考崗位類別,按擬招聘崗位人數
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審核。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公章)進行面試資格審核。不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凡提供的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并于面試結束當天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布。
3.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專業基礎知識科目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項目及要求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須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專業基礎知識科目成績高者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核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版質檢中心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內容: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包括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和工作實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經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版質檢中心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意見,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審核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省出版質檢中心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五、待遇
(一)新聘用的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管理,并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
(二)新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省出版質檢中心綜合考核并報經局人事教育處審核同意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解除聘用關系。
六、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考試舞弊、偽造涂改檔案等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
(三)招聘工作人員和招聘考試命題人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予回避。
(四)招聘考試命題人員或其他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泄露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在公開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招聘工作造成損失者,由有關部門依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教育處 0371-69129767
省出版質檢中心 0371-69129763
監督電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紀檢監察室 0371-6912971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 0371-696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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