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公開考試招聘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習水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為確保此次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和編制屬性
本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80名,其中疾控中心2名專業技術人員和縣婦保中心2名專業技術人員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余衛生系統76名專業技術人員屬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具體職位設置情況見附件職位表。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愿服務于習水衛生事業。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適應職位要求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9月23日至1996年9月22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此次招聘: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近三年通過本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考被聘用后自動放棄和辭職的;
(10)截止2014年10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2014年9月22日—9月24日。
(二)報名地點
習水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管理監督局。
(二)報名所需材料
1、電子版報名表(請按報名表填表說明填寫)。
2、本人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相片(JPG格式)。
3、報名費100元。
電子報名表及電子相片可通過郵箱(7921590@qq.com)傳送或U盤拷貝。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資格初審
由縣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繳費后準予參加考試。發《筆試準考證》的時間為2014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有效身份證在習水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取。
縣級醫院護士職位(即02、07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須達1:3,達不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職位調減、取消的情況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
五、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折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筆試為閉卷考試,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知識占筆試成績的2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80%。綜合知識考試范圍:時事政治、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醫學所需掌握的基礎知識、醫護人員職業規范、醫療衛生系統法律法規。
筆試時間:2014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每個職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并將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媒體公布。在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時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招考同類試題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同類試題參考人員只有1人的,則須達到本次筆試所有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為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生要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請報名人員務必按照《招考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按百分制進行計算,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折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側重于考察報考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和職位技能。專業技能測試的具體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專業技能測試的40%)以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八、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同一職位代碼)職位人數1:1的比例,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對其再次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初次確認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環節的資格。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審)
考核由習水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在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按管理權限,經縣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十、公示
考核結束,由縣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職位(同一職位代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擬聘用人員選定擬聘職位后,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
在招考聘用過程中,因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合格者,報市人社局審批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其他
本簡章由習水縣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2—2732760(縣衛生藥監局)
0852—2525003(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2527441(縣監察局)
習水縣公開招考衛生系統人員領導小組
2014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