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崗位及工資待遇:崗位主要用于協助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基本工資1380元/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根據崗位、工作時間、工作表現發放績效考核工資(保險在外)。
(二)報名條件:具有順慶區戶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5周歲以下的男性,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復轉軍人、法律專業或從事過法律工作和具有較強文秘寫作能力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違紀、違規受處理或處分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3.現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保持勞動用人關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10月31日上午8時30分——11月4日下午5時30分。
(二)報名地點:順慶區城市管理辦公室政工監察室(涪江路19號院內順慶城管執法分局三樓),咨詢電話:2320329、2338005。
(三)報名時需要提供的資料: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和有效身份證、戶口登記本、學歷(學位)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個人養老保險繳存情況(已參保的提供2013年度的繳費復印件)、轄區社區出具的就業情況證明(主要證明無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關系或從事第二職業情況)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及個人申請,報名時填寫個人信息表及報名資格審查表。
(四)資格審查:報名時由聘用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報名初審合格后報招聘領導小組復審,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包括試用期),對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聘用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
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按各占40%、6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考試成績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一)筆試
1.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6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70條)、《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74條)、《四川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45條)、《南充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58條)法條內容和2014年中國時事政治等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報名回執單為準。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回執單上的編號與考場桌子上的編號對號入座參加筆試。
(二)面試
1.形式和內容: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聘用資格。
2.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在筆試完5日內進行,地點在順慶區城市管理辦公室(涪江路19號)。應聘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政審考察和體檢
(一)政審考察: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政審考察人員,主要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就業證明和政審材料進行實地審核(審核貫穿全過程,即使試用期滿后發現和查實有舉報投訴弄虛作假者一律終止應聘或用人關系)。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作為政審考察對象,如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進行加試確定,具體加試辦法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政審考察結果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二)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到醫院或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擔。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在指定醫院或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
根據考試、政審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錄用和擇優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應聘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立即取消錄用資格。辦理手續后參加集中培訓,進入試用期(6個月)。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監督電話:0817-2320329、0817-2338005。
(二)應聘人員需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正確或不暢通造成無法聯系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電話:0817-23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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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順慶區城市協管員個人基本信息表.doc
2、南充市順慶區城市管理辦公室2014年招聘申請書.doc
南充市順慶區城市管理辦公室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