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縣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15名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4年10月31日前已滿一個服務期、考核合格仍在我縣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人品正、作風好、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聘(錄)用及考試資格尚在禁考期內的;
5、已通過考試、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鄉鎮及名額
詳見《儀隴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個人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申請(服務單位不屬于鄉鎮管轄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報考。此次報名不填報具體鄉鎮。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報名方式: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綜干股);
4、所需資料: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單位證明、畢業證及報考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1張,如實填寫《儀隴縣2014年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可登錄“儀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lrs.cn〉下載)。
(二)資格初審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9月28日在“儀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未達到相應比例,則按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數。
(一)筆試
1、筆試范圍: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農村(社區)工作方針政策、社會管理、農業生產、村(社區)建設、基層和群眾工作等知識。筆試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4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2014年10月16日,具體安排見公告。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五、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
(一)體檢
1、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 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2、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并列的,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5、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提前提取學籍檔案,若需要提檔函,請考生自主到縣委組織部開具提檔函。
2、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籍檔案到縣委組織部(綜干股)參加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三)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資格復審和考察環節如出現不合格者,不再遞補。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儀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天(節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聘用對象。公示期內若有以真實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且經調查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二)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聘用鄉鎮(見附件1)。
七、待遇與管理
1、本次屬編制內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即轉為正式在編人員。
2、被聘人員一律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3、被聘人員的流動管理按《關于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的通知》(儀人社發〔2014〕125號)執行。
八、考聘監督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817-2226678
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17-515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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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儀隴縣委組織部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