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關于下達2014年喀什地區事業單位增人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595號)及有關規定,為促進公平就業,優化隊伍結構,結合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實際,2014年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6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新疆戶籍或生源、2014年應屆及歷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部分崗位面向全國招聘,具體要求詳見《2014年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2.在新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
3.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機關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配偶;
4.具有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報考人員所持畢業證書須為國家、省、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認可的學歷。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2.參加自治區人才儲備編制考試、特崗教師考試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編的工作人員;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的高校畢業生;
4.參加2014年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考試,已被確定為錄取對象的人員;
5.2011年以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6.不宜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 年滿18周歲以上,不超過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上限,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年齡規定35歲以下的計算方法為:1978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年齡規定30歲以下的計算方法為:1983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年齡規定25歲以下的計算方法為:1988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
6. 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 報考地區級單位使用維吾爾語答題考生,需取得HSK8級(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縣(市)級單位使用維吾爾語答題考生,需取得HSK6級(MHK三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崗位表。查閱及下載地址: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ksrsrc.gov.cn)。考生須認真閱讀招考簡章,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如實報名,凡不符合簡章規定、不符合崗位條件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三、時間安排
(一)網絡報名: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7日中午14:00(北京時間,下同)
(二)網上銀行繳費時間:2015年1月1日—1月7日下午18:00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2015年1月9日—10日
(四)筆試:2015年1月11日
(五)資格審查:2015年1月17日—19日18:00
(六)遞補資格審查:2015年1月20日—21日14:00
(七)面試:2015年1月24日開始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由地區組織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驟進行:
1.符合崗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報名入口”,注冊并如實填寫《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冊一次并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
2.考生提交的電子照片經審核通過后,從網站報名系統繳費端口繳納報名、考試費用。報名費和考試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5〕25號文件執行,報名費15元/人,考試費40元/人/科。
3.網絡報名期間,定期在網站“網上查詢”欄公布招聘崗位當前累計報名人數,請注意查詢,理性報考。
4.報名、繳費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1月9日—10日下載打印報名表、準考證(一式2份,考試時攜帶備用)。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考點設在喀什市。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前到公安機關辦理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證明或身份證領取憑條的一律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涵蓋《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方面的內容)。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試卷命制。
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維吾爾語言文字兩種文字命制。
4.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塔吉克、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錫伯、達斡爾、烏茲別克、塔塔爾、俄羅斯族考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2)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機關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配偶,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5)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不同學科方向雙學士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
(6)報考醫護人員崗位(崗位代碼201412279至201412357),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護士資格證書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30分,取得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20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三)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地點于2015年1月16日前在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招聘2人以下(含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以上(含3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對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確認。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需填寫資格審查表(登陸網站下載打印),持身份證、戶口簿、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原件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件和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審批部門出具的相關證件(證明);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相關證明;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組織部門(基層辦)相關證明;
5.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服務期為一年的,須滿八個月;服務期為兩年的,須滿十六個月;服務期為三年的,須滿二十四個月;考生須在提供的證明中注明服務期;
6.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機關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配偶須提供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原件;
7.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不同學科方向雙學士學位的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8.招聘崗位要求取得執業(從業)資格證、HSK(MHK)漢語水平證等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證書原件;使用維吾爾語答題的考生,報考地區級單位需提供HSK8級(MHK三級甲等)及以上漢語水平證書原件,報考縣(市)級單位需供HSK6級(MHK三級乙等)及以上漢語水平證書原件。
9.報考醫護人員崗位通過網絡報名點擊加分的,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
10.資格審查時要求考生提供戶口簿、結婚證原件的,取得證件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29日。
資格審查時,對不能提供相關加分證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扣除相應的加分,并根據考生報考崗位重新進行排名;對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在網絡報名過程中沒有點擊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審查產生的空缺崗位,從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到2015年1月21日14:00。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資格審查表、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4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資格審查處,并繳納面試費40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于2015年1月21日前在網站公布。
3.面試方式和內容:教師崗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官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綜合分析能力、社會感知與責任意識、應變能力與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質。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言文字)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加試
面試結束后,對藝術類、體育類、文秘、財務會計、計算機操作、翻譯等崗位組織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通過網站公布。加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
1.管理崗位
不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50%+面試成績×50%;
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50%+(面試成績×50%+加試成績×50%)×50%;
2.專業技術崗位
不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40%+面試成績×60%。
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40%+(面試成績×40%+加試成績×60%)×60%。
(六)體檢
體檢人員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通過網站公布。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查的,須在得知體檢結果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經批準后統一組織,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生于體檢結束當天將畢業證原件、考察政審表、人事檔案(含學籍檔案)送交指定地點。
招聘崗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報名表、資格審查表、考察政審表等相關表格材料可登陸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在每階段工作結束后均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動棄權處理。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考生根據網上公布的聘用人員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試行辦法》進行管理。
五、監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階段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官、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回避。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原因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電話:0998-2671016、2671026、2671030
附件:
(一)《2014年新疆喀什地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錄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4年度) 》.rar
(三)《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rar
(四)《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rar
(五)《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政審表》.rar
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