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面向社會招聘工作雇員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1.招聘崗位:征地拆遷業務人員。
2.招聘人數:2人。
3.學歷、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有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事業服務,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受刑事處罰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工作雇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地點及時間
1.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薄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雇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4張。
2.報名地點: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縣國土資源局大院一樓)
3.報名時間:2015年3月18日—3月24日(雙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將指定專門工作人員依據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將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進入面試考察環節。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25日—3月27日。
(三)面試考察
面試地點為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面試考官組成:縣人社局1人、縣編辦1人、縣征地拆遷辦3人。
面試考察采取現場答題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由縣人社局和縣征地拆遷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四)聘用及有關待遇
1.經考核合格人員,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確定聘用名單。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兩個月。聘用人員月薪1800元(含五險),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與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后需續聘的,經考核合格后,重新簽訂合同予以續聘。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雇員報名登記表》,報考者須對所填報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報填電話號碼須保持暢通。
(二)未盡事宜,請向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774-8983563。
附件: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雇員報名登記表
鐘山縣征地拆遷辦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