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廣州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港引航站的發展需要,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用人單位、擬聘崗位
(一)用人單位:廣州港引航站
(二)擬聘崗位:4名(詳見招聘職位表)。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專業技術職位本科學歷,并具有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資格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招聘職位表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至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2、報名地點:廣州港引航站(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40號2樓206-207室)。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進入廣州港務局公眾信息網下載報名表格,填妥表格后發送到yhz_bgs@gzport.gov.cn郵箱,廣州港引航站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初步審查,符合報名要求的,于4月30日16時前到以上地點領取準考證。
3、考生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財會人員、人事員、調度員職位: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A4規格),附本人照片的自薦材料1份、本人小一寸相片2張。
高級引航員職位: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A4規格)以及本人簡歷,本人小一寸相片2張。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請將以上材料于2015年 4月24日11時前寄達廣州港引航站(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531號大院40號2樓207室,郵編:510700)
(二)招聘考試
高級引航員職位開考比例不設限,不設筆試考試,僅進行面試考試。
財會人員、人事員、調度員職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組成,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6。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報名時通知;
(3)筆試形式:閉卷考試;
(4)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能力傾向測驗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知識;
(5)成績公布:2015年5月12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廣州港務局公眾信息網上公布。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5月13日,面試前進行;
(2)資格審查地點:廣州港引航站;
(3)資格審查比例:
財會人員、人事員、調度員職位按擬聘崗位1:5的比例,以成績高低順序從筆試合格者中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名單。
高級引航員職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資格審查。
(4)資格審查內容:
財會人員、人事員、調度員職位: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資格證書、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A4規格);
高級引航員職位: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A4規格)。并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可到廣東省高教廳辦理)。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1)面試時間:資格審查后進行(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廣州港引航站;
(3)面試形式:
財會人員、人事員、調度員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長為15分鐘/人;
高級引航員職位按符合資格審查的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含實際操作測試以及結構化面試環節。
(4)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判斷、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等。
(5)成績公布:于面試結束后公布,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
4、綜合成績
高級引航員職位的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其他職位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計算,合格成績為60分。按照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合格者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及政審考察對象。
(三)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事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其中高級引航員職位按照《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海船員〔2012〕678號文)】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核事項: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方面。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四)錄用和公示
擬錄用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廣州港務局公眾信息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辦理接收或調動手續。
所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并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82296560(陳小姐)、82296395(江先生)、83050236(許小姐)
監督投訴電話:83050238
(五)注意事項: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5屆畢業生以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廣州港務局
2015年4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