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西賀州市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2013〕53號)等規定,賀州市市直、縣(區、管理區)直事業單位擬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63名(詳見附件1)。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5年4月15日起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及區內外部分高校網站上發布。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須具有崗位所需條件(詳見附件1),范圍主要為全國院校全日制應往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博士、碩士畢業留學生。以上均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
3.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報名前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2015年7月31日前畢業)畢業生應聘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組織、人社、編制、招聘單位等部門組成招聘工作組,在長沙、廣州、南寧、桂林的高校設考點進行現場招聘。
按有關規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步驟為: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報考人員為博士研究生學歷,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不參加面試,直接進行體檢、考核。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招聘考點。各招聘考點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和《2015年賀州市事業單位面向高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者資格審查需提供的證件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生需提供),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面試
本次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招聘,不實行筆試,只進行面試。面試入圍人選由組織、編制、人社、招聘單位等部門組成的招聘工作組根據報考者的學習成績、畢業鑒定、工作業績(已就業人員)和擬聘崗位特點等因素篩選確定。每個崗位面試人選原則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進行,達不到1:3比例的,經招聘工作組研究決定后可按實際人選進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考生宣布。招聘工作組根據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綜合素質等全面衡量,按1:1或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三)體檢考察
各考察人選按要求到用人單位參加見習考核和體檢。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全面考察,按相關規定組織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體檢、考察結果合格的基礎上按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后,按相關規定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報批聘用手續。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試用期、正式聘用后的人事、工資待遇按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資待遇
根據《賀州市關于加快人才引進與培養的若干規定(試行)》(賀發〔2010〕20號)規定,市直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除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之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可享受30萬的安居補貼以及每月800元的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萬的安居補貼以及每月500元的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可享受3萬元的安居補貼。
試用期滿后,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可實行特設崗位聘用或破格聘用;具有博士學位的人才,管理崗位的可享受七級職員(相當于正科級)待遇,具有三年工作經驗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六級職員(相當于副處級)待遇,專業技術崗位的可在試用期內享受專業技術七級待遇,工作滿兩年后可享受專業技術崗位六級待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才,管理崗位的可享受八級職員(相當于副科級)待遇,工作滿兩年的,可享受七級職員(相當于正科級)待遇,專業技術崗位的可在試用期內享受專業技術十一級待遇,工作滿兩年后可享受專業技術崗位十級待遇;屬于我市急需緊缺的、具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才,管理崗位的,工作滿兩年后可享受八級職員(相當于副科級)待遇,專業技術崗位的,可在試用期內享受專業技術十二級待遇,工作滿兩年后可享受專業技術崗位十一級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遵守紀律,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已被聘用的隨時解聘。對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二)現場招聘時間定于2015年4月25日—29日,各招聘考點的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面試以及體檢、考核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聘用后不按時到單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公告由賀州市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23955、5136503
附件:
1.2015年度賀州市事業單位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員計劃表.rar
2. 2015年賀州市事業單位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rar
賀州市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