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彌補警力不足,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36名(其中,公安文職26名,交通協勤1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指標及崗位設置
共招聘36名,具體崗位、條件及名額如下:
崗1。公安文職26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5名),學歷要求為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符合招聘基本條件,聘用后分配意向為基層所隊和一線實戰部門;
崗2。交通協勤10名(男、女各5名),學歷要求為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符合招聘基本條件,聘用后分配意向為基層所隊和一線實戰部門。
三、招聘對象
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員,常住戶口在重慶市外的必須是2014年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齡在20-30周歲以內(1985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從事公安文職或交通協勤工作,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雙眼裸視4.8及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本次招聘對象: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受過黨紀、政紀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文職或交通協勤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各流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逾期不再報名。
2.報名地點:合川區公安局三樓會議室(合川區合陽城營盤街99號)。聯系人:譙勤、何云、黃家慶,聯系電話:023—42875171。
3.報名手續: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經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經初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包括對考生有身高和體重要求,經初測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報名。
(二)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應用文寫作等,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1:1.5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1.5的,不遞減名額。面試成績分值100分,60分為及格分,不足60分的為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分別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體能測評中長跑成績好的優先)。身高、視力標準按招聘簡章執行。其余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有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公安局按有關要求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和區公安局分別進行網上和紙質件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試用兩個月,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所有聘用人員均實行勞務派遣制管理,與有合法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六、工資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按照區政府規定享受同類非在編人員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保險。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公安文職和交通協勤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招聘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當手段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本簡章由區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42875128、42875171。
重慶市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