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區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渝委辦發〔2011〕36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14日至1997年5月14日期間出生),面向村(社區)干部招聘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報名開始日(2015年5月14日)前已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南川區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和優秀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的職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且截止2015年5月14日前擔任南川區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或擔任村(社區)專職干部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視為村(社區)專職干部任職年限。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村(社區)干部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村(社區)干部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村(社區)干部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村(社區)干部擔任職務后因各種原因不在村(社區)職位工作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5月31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計算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一覽表》。
招聘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2015年上半年修訂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報名。本次報名全部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職位報考,按各報考職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門加蓋公章的養老保險證明等,同時需提供單位證明),按時到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1辦公室(南川區金山大道31號)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考的職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交的書面報考申請、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黨(工)委公章的推薦表(附件2)、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本次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傳真報名和網上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及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如發現有報考條件不符合的已繳費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息通知取消報名資格并退還考務費)。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考職位的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對擬同意報名人員在所在鎮(街道)、村(社區)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報考的,方可報考。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其中,屬特殊職位或急需緊缺急需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職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或退還其考務費。
(五)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擬定于2015年5月2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一)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報考區衛生計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專業科目測試為《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試。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績無效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職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不低于其他同類職位(按專業科目測試相同職位進行分類,村、社區干部單獨分類)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一天,持有關證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及職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需遞補的,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考生中的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若無法通知遞補考生或遞補考生不能及時參加資格復審,后果自負。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招聘職位的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答辯、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間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職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的職位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累計任職年限(計算到月)較高(較長)者確定;其它職位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人選。若以上所列優先條件均相同,則組織加試直到確定體檢人選為止。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職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其缺額按報考該職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考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的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單位。放棄自主選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已選定單位的考生不得重新選擇。考生在選擇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位次: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選定單位結束后,按前款要求履行聘用審批程序。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考察及以后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5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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