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和改善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樹立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根據《三都水族自治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實施辦法》(三黨辦通〔2015〕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基層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6名。為確保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人崗相適,注重能力實績,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選拔方式,建立培養干部選拔機制,優化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
二、遴選計劃和職位
2015年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66名。其中:行政崗位2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4名,事業管理崗25名,事業專業技術崗位35名。詳見《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推薦遴選范圍
1.全縣各鎮在職在編人員中,縣委組織部確定為科級后備干部的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2.近5年年度考核獲2次及以上優秀等次或近3年年度考核獲1次及以上優秀等次的優秀年輕干部。
3.近3年獲得鄉鎮黨委、政府或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表彰的優秀年輕干部。
4.在任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股級中層干部(含負責人),且任滿1年及以上的優秀年輕干部。
5.近5年曾到村任村干職務滿1年及以上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符合上述五項條件之一即可推薦參加遴選。
四、符合遴選范圍人員報名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截止2015年7月24日,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工作經歷;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四)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遴選對象必須符合遴選單位崗位性質,遴選對象與報考單位崗位性質不符的只能順向報考;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機關和省、州、縣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錄用人員處于試用期的;
5.公開遴選方案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遴選公告、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遴選公告
報名前在三都水族自治縣黨政網(http://www.sdx.gov.cn)、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dxrs.cn)發布遴選公告。
(二)推薦報名
1.時間:2015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2.報名辦法
⑴報名由各遴選推薦單位組織實施,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地點自行確定。
⑵縣直派出機構或各鎮中小學(含幼兒園)符合條件的對象由縣直主管部門負責推薦;其他符合條件的對象由所在鎮黨委負責組織推薦。
⑶遴選推薦單位通知推薦對象準備相關材料,并在《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推薦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統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信息考務服務中心。
3.推薦報名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貼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式2份;《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推薦人選名冊》一式2份。
⑵推薦人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02年及以后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推薦報考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
⑶推薦人選參加工作文件、轉正定級文件的復印件各一份(需考生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確認);有鄉鎮(街道)黨政辦公室工作經歷1年及以上的,由所在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⑷推薦人選現任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一份;有專業技術職稱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⑸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或由推薦單位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證明原件。
⑹近3年獲得鄉鎮及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表彰者,需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
⑺報考人員報考逆向遴選崗位的需填寫《放棄公務員(參公事業)身份報考承諾書》。
⑻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4張(與報名表照片相同)。
⑼遴選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備注:由推薦單位負責審核推薦對象材料原件,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同時推薦單位審核人具實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均應有經手人具實簽名、聯系電話,并對出具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同時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三)資格審查
遴選推薦單位負責組織對推薦人選的報名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并匯總再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信息考務服務中心。遴選職位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減少遴選計劃、取消遴選職位或降低遴選比例。遴選職位取消的,參加該職位遴選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5年8月3日,地點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大會議室。無適合改報職位的,視為報名失敗。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請于2015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08:40-11:30,下午14:40-17:0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大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筆試準考證時交報名費100元。
(四)綜合測試
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專業知識及應變能力等。遴選職位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減少遴選計劃、取消遴選職位或降低遴選比例。
筆試設“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減少遴選計劃、取消遴選職位或降低遴選比例。
面試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教育類職位面試采取說課、試教、專業測試等方式;非教育類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專業測試等方式。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考察的辦法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和身體健康狀況,注重工作實績;考察做到全面、客觀、公正,經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不予遴選: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發現有較嚴重疾病的;
5.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
6.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7.提供虛假信息的。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舉報經查實并影響遴選的,取消遴選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遴選,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辦理調動
擬遴選對象進入遴選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其工資等待遇仍保留在原單位。試用期滿經遴選單位考核合格的,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單位工作。
六、工作紀律
1.本次遴選工作在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遴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2.在遴選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肅查處。
3.各遴選推薦單位負責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若出現虛假證明或工作失職、瀆職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經辦人責任。
4.工作人員在開展遴選工作過程中,如對遴選有關事項有疑義的,應及時向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dxrs.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本方案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392804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3921024(縣紀委辦公室)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2.三都水族自治縣2015年縣直單位面向基層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