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市公開考調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和職位
就業服務管理局失業預警統計工作人員1名。
三、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統計學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縣(區)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7月24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二)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市就業局辦公室(竹湖園勞動大廈410室)
3.報名方式:
(1)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照填表說明,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共招聘網(http://pzh.sc91.org.cn/)、攀枝花就業創業服務網(http://www.pzhjycy.gov.cn/)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貼照片)。
(2)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統計學專業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及相關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市就業服務管理局辦公室報名。
4.資格審查。市就業局辦公室負責本次考調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試
本次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本次選調。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前三名進入面試(如不足三人,則筆試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三)體檢
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綜合筆試和面試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支付。如遇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可在面試人員中按分數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公示與轉任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統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辦公室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辦公室(勞動大廈410室),咨詢電話0812—3333505、3325298,傳真:0812—3334691。
七、此次考調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