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辦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聘員。
一、招聘人數
招聘人數兩名。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上人員優先;
(三)年齡要求:本科學歷的在28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在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違法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2日至10月7日。
報名方式:通過網站報名,網址為http://www.gdqy.gov.cn和http://www.qyks.gov.cn。報考人員自行登錄上述網站有關網頁,按我辦公告明確的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請發至(qysbgs@126.com),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辦電子回信為準。
(二)資格初審
由我辦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至10日,初審是否通過以收到我辦電子回信為準。
(三)注意事項
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咨詢電話:0763—3383577(人事行政科)。
四、招聘程序
開考人數要求: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如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一)測試。由筆試、面試兩項得分計算總成績。
1、筆試。分值為40分。由我辦命題,采取閉卷方式,考一道申論試題。
2、面試。分值為60分。按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數與筆試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按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3、其他
(1)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要求考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我辦人事行政科進行資格確認。凡有關材料經審核發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3)成績計算。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考察人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為1:1。
(二)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三)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辦負責。
(四)公示。根據考生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由我辦確定擬招聘人選后,在報名時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辦理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定辦理招聘手續。
五、招聘人員待遇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我辦聘員實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編制身份。聘員的年薪本科學歷4.8萬元、碩士研究生7萬元。
六、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事宜,由我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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