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理工大學為浙江省屬重點建設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18個崗位共18人,其中5個管理崗位,13個專業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理工大學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但應于2014年7月31日前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2、專業。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組織報名。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23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10月15日-10月24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10月16日9:00-10月25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已繳費人員在2013年11月7日-11月9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經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原則上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實驗技術與管理崗位者只報名,不必繳費。
(二)考試
實驗技術與管理崗位考試由筆試(含英語能力測試)、專業測試及面試組成。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占35%、35%、30%計入總成績。
專職輔導員崗位考試由筆試、專業測試及面試組成。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占40%、10%、50%計入總成績;
其余崗位考試均由筆試、面試組成。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占50%、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時間:11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申論》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實驗技術與管理崗位筆試擬定于11月中旬在校內舉行,考試安排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樣式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可分別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部分需要專業測試的崗位,資格復審通過后先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結束后再進行面試。
面試方式:半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溝通協調、應急應變和言語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用人部門直接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浙江理工大學(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843043張老師
浙江理工大學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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