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的批復》(國函〔2014〕147 號),《海關總署關于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有關事宜的函》(署加函字〔2015〕7號)要求,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即將申請封關驗收。根據工作需要,報市政府批準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協檢員3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協管、協檢員工作職責
(一)海關協管員工作職責
《鄭州海關協管員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海關協管員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派出機構提供經費,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海關,在海關關警員帶領下從事不涉及海關行政執法權力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的非執法主體人員。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工作職責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協檢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明確:本辦法所稱“協檢員”是指由地方政府負責統一招聘,與地方政府有關機構簽訂聘用合同,派遣到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確保招聘人員質量。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人員30人,具體招聘計劃及要求見《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專業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素質條件,能夠勝任夜班值守。
(二)年齡條件
專科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0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媒體、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下載表格填報個人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南陽市臥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wlrlw.gov.cn),下載打印《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一式一份)。
2、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本人須持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現場照相及采集指紋信息,每人交納報名費30元。
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招聘人數與報名登記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原則上為1:3),相應核減招聘崗位。
3、報名時間。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報名地點:南陽市臥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大廳(南陽市七一路777號)。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100分),采用標準化試卷。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考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異地命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若同一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最高學歷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
(五)體檢和政審
1、根據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理。
2、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政審。政審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學習、工作等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
七、待遇
所聘用人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置在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崗位工作。所聘用人員與政府委托的派遣公司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工資1900元/月(含個人5險1金部分),試用期滿合格后,工資2350元/月(含個人5險1金部分)。按照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建立正常工資晉升機制。上崗后統一配備服裝。
報名者凡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詳情可登陸臥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wlrlw.gov.cn/)查詢。
咨詢電話:0377-63134377
南陽臥龍綜合保稅區海關協管員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