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人民醫院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肥東縣人民醫院本次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20名。具體崗位見《肥東縣人民醫院2015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醫療衛生事業;
2、專業基礎理論扎實,業務能力較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2016年7月前畢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
6、年齡25周歲以下為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本縣在編人員。
四、招聘步驟
(一)網上報名
1、考生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2:00,逾期不再辦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并須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錄聘資格。
2、考生必須于報名24小時后至2015年12月28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2月29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報名繳費結束后,臨床和護理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影像和檢驗崗位不足1:2的),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數,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回報名費,改報考生須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改報時間為2015年12月30日9:00至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完成網上繳費后,考生可于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要求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兩個科目。《醫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科目》主要為所報崗位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60%。
筆試時間、科目具體安排:
2016年1月16日上午 8:00-9:30 《醫學基礎知識》
10:00-12:00 《專業科目》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根據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按1∶1.2的比例(小數進位后取整)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分別按《專業科目》成績、學歷層次、衛生執業(職稱)資格、最高學歷畢業年限、最高執業(職稱)資格年限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50分為最低控制分數線。凡筆試合成成績達不到50分的報考人員,不予進入資格復審。
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5年12月31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縣衛計委人事科(店埠鎮青春路9號衛生大廈,聯系電話:0551-67751036)申報加分事宜。
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三)資格復審
被確定為資格復審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資格,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四)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實際操作能力,現場宣布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2、因故不能按時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3、報考人員總成績分別按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4比例合成,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以筆試成績和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規則從高到低確定。
(五)考察、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3、對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考察的,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人員中,按上述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規則依次遞補(考察、體檢遞補各限一次)。
(六)公示、簽約和待遇
1、考察和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人員,按規定公示一周。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3、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與所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次招聘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為所聘人員辦理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聘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本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由縣衛計委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
(二)筆試費用90元(45元/科),面試(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
(三)咨詢電話 縣衛計委 0551-67751036
縣人民醫院 0551-67759090
監督電話 縣監察局 0551-67722110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