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濱江區。主要承擔全省疾病預防控制業務技術管理和指導工作。對外掛牌浙江省公共衛生研究院、浙江省衛生檢驗檢測中心和浙江省中毒控制中心。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6年計劃公開招聘10個崗位20名人員,均為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6年招聘崗位表》(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6年8月底前)。
2、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由招聘單位自主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年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放寬至50周歲。
5、優先條件。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一般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7日17時,應聘人員登陸網上招聘系統http://www.zjwjrc.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于報名截止之日起1天內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一般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慢性病防治與監測評價、慢性病分子流行病學研究崗位對報名人數不作限定。
取得應聘資格人員可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為2016年1月11—12日。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慢性病防治與監測評價、慢性病分子流行病學研究崗位不安排筆試。其他崗位中,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免于筆試并直接參加面試(對于直接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環節中對其以往的進修學習經歷、課題立項、論文發表等情況,有相對較高的要求),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3日,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采用筆頭作答。筆試后2天內,在網上公布筆試結果。
預防醫學筆試內容:公共衛生基礎知識、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環境衛生學、兒少衛生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衛生事業管理等。
分析化學筆試內容:分析化學(側重元素分析和色譜分析)、衛生檢驗等基礎知識及其應用。
微生物學筆試內容:微生物學(側重病毒和細菌)、生物信息、流行病學、生物安全等基礎知識。
筆試后,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不含免于筆試的人員)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入圍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取得有效成績的人員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1月15日,具體時間安排見我中心官網通知。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同時參加有關性格方面的調查問卷。資格復審時請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簡歷一份(貼照片)。招聘條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安排等將于筆試結果公布后在我中心官網上通知,面試時間暫定為2016年1月17—18日,地點: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樓)。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一般考查專業水平、崗位認知和勝任力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我中心、上級主管部門以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一般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安排以適合開展下一環節、階段工作安排為前提。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浙江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網(http://www.cdc.zj.cn,“公告欄”);
2、主管部門網站: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www.zjwst.gov.cn,“信息公開/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官網公布,請應聘者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崗位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省疾控中心人事處。電話:0571-87115052、87115080,電子郵箱:cyu@cdc.zj.cn。
本次考試不組織考前輔導,也沒有統一的考前輔導資料,任何有關本次考試輔導的信息或郵件均為虛假信息,請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5年12月22日